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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 3月30日 刊 《蘋果日報》

熊子弦

品牌顧問; 公共專業聯盟策略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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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剛翻新了代表「香港品牌」的飛龍標誌。新聞一公佈,社交網站與網絡討論區即時鬧哄哄,市民一面倒地喝倒采,標靶一是「設計費高」,標靶二是「設計醜」。

說「設計費高」,我不完全同意。設計費連民調、諮詢與宣傳片共花公帑610萬元,高不高? 品牌標誌設計是平面設計中難度最高而要求最嚴謹的一項,一個專業而精彩的標誌花上百萬以至數百萬元,是平常事。所以,真正的標靶應是「設計醜」。

發晦氣的飛龍

設計美與醜,不是主觀口味,而是有客觀標準的。當很多人都批評一個設計是「醜」的時候,說明了該設計必定犯了不該犯的專業錯誤; 一般市民因沒有學過設計而未能準確指出錯誤,只會籠統的說它「醜」。新飛龍標誌,最嚴重的錯誤是犯了「多餘戒」,將設計風格完全不同、但要表達的訊息卻差不多的兩個「意象」(獅子山與飛龍),硬生生的堆在一塊,「被迫保留飛龍」的意味十分明顯; 另一錯誤,是那綵帶長如纏腳布,仿似一個長舌婦喋喋不休的說着廢話,為本已很繁瑣雜亂的標誌「添煩添亂」。如果說「設計大師怎會不明白這顯淺道理」,那則只有一個可能: 設計師在發晦氣無聲抗議。須知很多設計師在拗不過無理客戶時,往往會擲一件垃圾過去。

不過,以上的都只是表徵,更令人不安的,是標誌背後政府的思維。

香港之所以為香港

曾俊華稱希望新標誌能向世界宣傳香港的「核心價值」:「自由開放、積極進取、追求卓越、勇於創新、優質生活」。品牌的標誌,當然應該反映品牌的一套「核心價值」,即是品牌的大原則與衡量一切的標準。因此,品牌的「核心價值」必定是一些高層次的追求。舉例說,一切商業品牌的真正追求不用說當然是「賺錢」,但沒有一個品牌會將「賺錢」作為「核心價值」的,較普遍的「核心價值」是「自由」、「仁愛」等等。看看Google的核心價值包括「資訊自由」、「不做壞事」,便能理解他退出中國大陸的舉動。所以當我看到政府竟然將「優質生活」當作核心價值時,先是嚇得瞠目結舌,繼而覺得十分丟臉。這跟說「我要開飯」有甚麼分別? 世上有哪個城市會將「我要開飯」當作大原則與衡量一切的標準?

二零零四年,近三百位學者、專業界與公民團體人士,眼見一些重要的香港價值逐漸被侵蝕,於是聯署了《香港核心價值宣言》,所列舉的香港核心價值是「自由民主、人權法治、公平公義、和平仁愛、誠信透明、多元包容、尊重個人、恪守專業」。當年政府的回應是,充分了解市民對這些價值的珍視,所以會致力維護,不會令之受損。回歸十三年後的今天,誰令香港的核心價值淪為「我要開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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