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報專欄 | August 15th, 2011 |


莫乃光

公共專業聯盟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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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終於敲定自願醫療保障計劃(自願醫保),提出了一個「三管齊下」的行動計劃,使停滯不前的醫療改革得以在未來兩年有所發展。特區政府更承諾改善公共醫療服務,及加強對私人醫療保險及私營醫療服務的規管。

本港醫療發展至此邁進新的一頁,市民理應感到高興,但事實卻是大家始終忐忑不安! 社會上及本智庫曾就政府提議的方案提出多方面的質疑,但政府基本上沒有作出針對性的回應。其中使人最憂慮及不滿的,是政府始終沒有提供詳盡的成本效益分析,市民根本無法掌握投入的公帑有多少,能否最低限度省回等值的公營醫療服務,也就難以評估計劃的可持續性。

公營醫療無改進  私營難降價

儘管特區政府承諾增加醫療開支,把有關撥款佔政府經常開支的份額由2011-12年度的16.5%增至來年的17%,可是名義金額的增幅實際上只有3%,遠低於本港今年上半年5.6%的通脹水平。另一方面,近日醫護人員獲承諾額外加薪和津貼,人口老化需要額外醫護人手,都會推高人力開支水平,那裡還有餘錢改善公共醫療服務?

私營醫療收費問題備受詬病,社會輿論普遍支持加強規管。然而,社會普遍對政府能否順利推行「套餐式收費」不表樂觀,因為有關機制純粹是自願參與的。事實上,私營醫療界對「套餐式收費」普遍抱負面態度,認為會削弱其定價權,嚴重影響收入。其次,新增的3000張私家醫院病床有多少會實施「套餐式收費」,仍是未知之數。既然如此,大眾化市場勢將繼續被病床短缺問題困擾。若醫療人手及病床短缺的問題未能根治,私營醫療服務提供者便無須面對價格競爭,屆時冀求私家醫院會自願接受新的收費模式,無異於與虎謀皮!

保險行政費蠶食醫保

強積金已推行多年,可是特區政府始終無法遏止基金界收取高昂的管理費,因此很難相信政府在處理自願醫保收費時,有決心及有能力確保歷史不會重演。由於政府往績差劣,叫人擔心規管相關行政費時若實施某種形式的「利潤管制」,效果可能適得其反,反而保證業界獲得可觀盈利,變相成為「利潤保障」!基於前述因素,政府若堅持己見,便須提出具說服力的理由,解說為何政府干預較市場運作為佳。

自願醫保的成本效益固然成疑,政府財政補貼的可持續性叫人更感憂慮。首先,本港老齡化問題在二十年後將更嚴重,高齡組群不斷擴大,年輕組群愈形萎縮,此消彼長,屆時相信沒有足夠年輕投保人來分攤風險。其次,據聞准許行政費可達保費10%的水平,那麼500億的公帑補貼可能不足以維持二十至二十五年。更重要的,是特區政府沒有交代補貼耗盡之時自願醫保能否達至收支平衡,更遑論向納稅人交代潛在財務負擔。

市場已有保至百歲產品

特區政府提供自願醫保,違背了一直以來奉行的「大市場小政府」原則,介入私人醫療保險市場的唯一原因,是市場缺乏有關產品。但事實上,本地市場不乏承保至一百歲的醫療保險產品,大部份產品的投保年齡甚至可以遲至七十歲,保費水平也不會因投保人的健康狀況惡化而大幅提高,甚至可固定在某水平。有關產品充斥保險市場,說明市場本身有能力控制及消化有關風險,因而可以繼續為老齡投保者提供醫療保障。既然如此,特區政府必須清楚交代這些保險計劃有何不足之處,非由政府資助的「高風險池」取代不可。

人力資源也是一個問題。行政長官在2009-10年度施政報告宣布撥出四幅私家醫院用地時,只有限度增加醫護人員培訓名額。舉例來說,政府自2009-10學年起每年提供額外70個醫科生學額,由原來的250個增至320個,實際效果是只能把醫科生學額回復到十年前的水平。特區政府應把握時間,即使在醫護人力策略檢討完成之前,在未來兩年進一步增加各類醫療專業人員的培訓名額,否則無法應付未來五年新增3000張私家病床所帶來的額外人力需求,也難以降低私家醫療收費。

(詳情見本智庫於今年8月8日在立法會衛生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上就《醫療改革第二階段公眾諮詢報告》發表的立場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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