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報專欄 | September 27th, 2010 |

2010 年 9月23日 刊 《信報》專業眼

高德禮

公共專業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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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香港人心浮動,社會上累積的怨氣已達到一觸即發的地步。低下階層以至中層受僱人士備受生活煎熬,低工資、長工時、置業困難、老來無依,不一而足。本港現時的分配制度不公平不合理,眾多市民備受剝削,終日勞動所得不足以糊口養家,更遑論分享經濟繁榮的成果。這是近年社會不穩定的根源。

本港市場化不健全的環境嚴重危害社會公平與公義,經濟發展的方向背離社會可持續性。貧富懸殊已是不爭的事實,普羅市民處於資訊弱勢以至任人魚肉,大企業集團巧取豪奪,牽頭加價、濫用客戶個人資料圖利、賣樓呃尺,層出不窮。大地產商近年往往為追逐盈利而損害公眾利益,興建屏風樓、壟斷市區重建成果、侵佔鄉郊土地,每況愈下。大企業集團的市場優勢,相當程度上植根於不公平的政治制度,愈來愈多市民省悟到兩者間盤根錯節的關係,支持更民主的政治制度。

施政報告淪為年年空談

在2007-08年施政報告,特首為本港的願景定下了「新的目標」,更列出了三個「堅持」作為施政目標,可是成效不彰。市區重建的做法備受批評,鄉郊環境破壞的事例被連番揭發,事態發展與「發展必須是可持續、平衡和多元的發展」(第7段)的目標背道而馳;最低工資問題拉鋸、全民退休保障遙遙無期、政府無視居屋幫助市民置業安居的作用等,顯示「發展必須能達至社會和諧,讓不同階層的市民都可以分享到發展成果」(第8段)一項同樣是空話。

特首若要落實其施政理念,必須厲行管治理念的範式轉移,承認社會經濟發展失衡,從新確立「可持續發展」策略,提升社會可持續性,透過調整分配體制,採取針對措施,處理貧富懸殊問題,及讓社會各階層均可分享到經濟發展的成果。

勞者怎飽食安居?

訂定法定最低工資,是解決分配制度不公平現象的針對措施。最低工資應定在時薪30至33元的水平,因為只要工資能足夠基本生活所需,基層勞工根本不願接受社會福利救濟。特區政府在法定最低工資問題上持「中立態度」的做法並不恰當,因為低下階層在市場化不健全的環境下處於弱勢,需要政府提供保護才有機會維持最低水平的生活,故此調整分配制度才可正本清源。其實,最低時薪若定在30至33元的水平,也只會對保安及清潔行業有較大影響,但這兩個行業都是本地內需服務行業,無法外移或替代,加上營運者會調節成本結構,故相信這些行業不但能繼續營運下去,在價格調整後依舊有利可圖。

復建居屋是另一補救性措施。歷史已提供有力的證明,居屋計劃可以改善中下階層的居住環境,及照顧他們的置業需要,進而促進階級向上流動。本智庫贊成復建居屋,每年提供八千個單位,按七成與三成之比分配給綠表申請者及白表申請者,即每年分別約有五千六百個及二千四百個單位分配給公屋住戶/公屋輪候人士及非公屋居民。必須指出的是,售予非公屋居民的單位數目,與過去五年私人住宅入住量與落成量的平均差距兩千五百個單位相若,故不會對私人地產市場構成嚴重衝擊。更重要的是,居屋有助促進公屋流轉,及提供穩定的資金作興建、管理及維修租住公屋之用。本智庫反對任何形式的置業貸款計劃,因為資助市民在動盪的私樓市場買樓,道德風險極大,故不可重蹈覆轍!

行政長官應推出「全民退休金計劃」,作為回應本港人口高齡化問題及貫徹「老有所養」施政理念一項有力的措施。根據有關構思,所有六十五歲或以上的香港永久居民都可領取每月三千元,無須任何入息及資產審查,金額比現時綜援水平高百分之十五。供款安排方面,僱員及僱主每月的供款額為僱員薪金的百分之一點九,僱員月入少於五千元無須供款,不設供款上限;政府供款則包括兩個部份,其一是現時長者綜援及生活津貼金額,另從庫房每五年調入最少二百五十億元。

(參看公共專業聯盟今年九月《提升社會及環境可持續性•共享經濟繁榮成果 ─ 就2010-11年施政報告的建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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