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報專欄, 文章 | December 18th, 2009 |

2009年 12月18日 刊 《信報》專業眼

熊子弦 公共專業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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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月13日下午3點鐘,哥本哈根的路德會大教堂,連同世界各地的教堂,敲響鐘聲350次,以發出氣候變化的警示訊息,呼籲正在哥本哈根參加氣候變化峰會的各 國領導人採取緊急應對措施。350次鐘聲,象徵科學家所提出大氣中二氧化碳含量的安全上限350ppm,象徵地球已到了危機邊緣。

身為天主教徒,我特別留意這則「小新聞」,尤其在這次哥本哈根氣候變化峰會正處於膠著狀態,發達國的減排目標與對發展中國家的長期援助兩方面仍是沒有進展的時候。350次鐘聲,不知常以虔誠基督徒姿態示人的特首曾蔭權,有沒有聽到?
地球太小 逃不掉
曾 特首在社會人士不住的敦促下,仍然不介意繼續當「氣候逃犯」,沒有出席氣候變化峰會。他留在香港,想必有更重要的事要做吧? 但我們記得的只是: 他去了觀賞香港對日本的足球賽以示支持本地足球 ─ 那邊廂足球員大嘆香港竟然連一個專用訓練場都沒有; 他去了工展會購物以示支持本地經濟 ─ 同場卻又見他開懷笑稱「今年不須再刺激經濟」。被派往哥本哈根的邱騰華局長又如何? 綠色和平的特派員在當地見了邱局長,想了解香港何時訂立減排目標,可是得不到答案,結果大嘆「環保不是人人有資格說的」。
氣候變化真的事不關己嗎? 按香港天文台的數據,今年1至11月平均氣溫達攝氏24.1度,是自1884年有記錄以來的第五高溫; 而過去十年的1至11月平均氣溫達24度,以年代計算更是有記錄以來最高的。香港也在發燒了。天文台更預測到了2030年代,本港平均每年冬季的寒冷日數 將會少於一天,香港將出現更多異常的極端天氣情況,酷熱、暴雨、水浸、山泥傾瀉等將會更形頻密。除了威脅市民的性命、健康,氣候變化亦會導致社會及營商成 本增加,例如更多的醫療開支、更多的空調開支、缺水及糧食格價上升等。
香港每年人均溫室氣體排放量高達六公噸,是世界平均數值的兩倍; 但特區政府一直迴避設定減排目標之責,以「香港是中國的一部份」為理由,自稱無須達到《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指定的排放目標。香港是富裕城 市,2008年人均本地生產總值全球排行第七,特區政府的卸責藉口,能不令七百萬市民蒙羞?
國際都會  負國際責任
公共專業聯盟早前發佈了一份《哥本哈根氣候會議立場書》,指出無論是為了自身的長遠利益也好、為了承擔世界公民責任也好、為了補償也好,香港在國際應對氣候變化運動中必須更積極:
(一) 「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 我們認同各國應對氣候變化可以「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為原則。這原則不僅適用於國家層面,也可應用在一國之內的不同地區,讓經濟較發達的地區承擔較多減排 責任。香港應根據「一國兩制」原則,以發達城市的標準為標準,提出具體減排目標,率先在「一國」之內實踐「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
(二) 2050低碳城市願景: 特區政府應以讓香港於2050年前成為世界級低碳城市作為願景,透過制定減排目標及有效的規管架構,帶領香港走上可持續發展之路。設定長遠目標有助制訂政 策框架,不僅利於計劃適應措施,更重要的是可以為落實減緩措施提供助力,有效驅動商界及公民社會朝目標邁進。中期而言,香港應將2020年的碳排放量訂於 較1990年減少百分之二十五的水平,也就是把全港年排放量降低至2007年聯合國峇里氣候變化會議所訂下的最低標準。
(三) 能源與建築物政策: 政府須把減排目標分配給不同界別,例如能源業製造本港六成溫室氣體,理應有明確的減排目標,及增加可再生能源如風力或堆填區沼氣發電的供應比率;本港百分 之八十九的電力都在建築物內消耗,故此應為大廈節能訂定具體減排目標及推行強制建築物能源效益守則。
(四) 以身作則: 所有政府建築物應符合建築物能源效益標準,政府部門也要透過環保採購推動本地綠色產業的發展。
(五) 污染者自負: 政府應為全面推展環境問責制早作安排。
(六) 區域考量: 政府宜設立應對氣候變化基金,向內地及發展中地區提供財政援助; 政府亦應加強與廣東省及珠江三角洲地區合作。
氣候變化峰會揭幕時,全球56份報章破天荒以「期待政治家正確選擇」為題發表共同社論,呼籲政治領袖攜手解決氣候問題。氣候變化,毫無疑問是政治問題; 曾特首雖不是政治家,但亦不能再掩着耳朵,謊稱聽不到那350次的鐘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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