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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黎廣德 :  梁振英曲解歷史</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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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16 May 2013 10:39:33 +0000</pubDate>
		<dc:creator>pc_kelvin</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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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梁振英曲解歷史 黎廣德 公共專業聯盟政策召集人 特首梁振英在立法會答問大會上，說香港人「不顧歷史」，不理解解放軍同意在不使用中環軍事碼頭時容許市民進入休憩，其實比英軍更開放，因為「英軍的總部大樓前面有專用碼頭，無論是否泊有艦艇，海傍都是軍事禁區，從不開放。」。這說法等同指控香港人不識大體，不懂感恩，與發展局長陳茂波「博客」對民間團體疾呼「豈有此理」，遙相呼應。究竟這項指控是否符合史實？ 英國人早在1841年侵佔香港時，便在中區海旁設立海軍儲物庫，其後因為第二次鴉片戰爭(1856-1860) 增兵的需要而逐步擴建，遷移至大約今天金鐘港鐵站的位置，加建船塢和岸上軍營。添馬艦是一艘3650噸的英軍運兵船，1878年首次抵港換班，後來在1897年開始長期停靠在海軍船塢，直至1941年12月中，眼看香港淪陷在即，為免落入日軍手中而被英軍拖出維港炸沉為止。 二次大戰後，英國海軍從陸軍手上接收了位處金鐘的威靈頓兵房，决定建立一個現代化基地，一邊填海一邊擴建陸上設施，在1978年建成威爾斯親王大厦 ，並把整個軍營命名為添馬艦海軍基地。 1994年中英政府交換備忘錄，即特區政府所說的《軍事用地協議》，包括將添馬艦海軍基地遷往昂船洲，並在協議附件三列明「港池有效面積400米乘400米，水深為水深基準面以下9米。填海陸地面積12公頃，陸上設施的總建築面績28,830平方米；建築和設施標準與原中區添馬艦海軍基地設施所採用的標準相同。」香港政府隨後花了11億元為解放軍建成昂船洲海軍基地。 混淆概念 言過其實 從史料可見，回歸前的威爾斯親王大厦和海軍船塢，都是添馬艦海軍基地的組成部份。海軍基地其實已因應解放軍的要求遷往昂船洲，只不過為了保留威爾斯親王大厦作為註港部隊大樓，才在協議內催生了一個額外要求「在中區 &#8211; 灣仔填海計劃内的永久性岸線靠近威爾斯親王軍營處預留150米長岸線，以供1997後興建軍事碼頭使用」。 特首想說服香港市民尊重解放軍，大家可以理解，但不能夠扭曲歷史，把「額外要求」包裝成「格外開恩」，把已遷走的海軍船塢與今天設於公眾海濱的碼頭混為一談。 梁氏把軍用碼頭提升至防務需要的高度，就更有言過其實之嫌。須知回歸後駐港部隊一直「勝利執行任務」，難道15年來未有中區軍事碼頭是一個防務漏洞，令外敵有機可乘？回歸後解放軍艦隊四次公開訪港，在昂船洲海軍基地開放給市民参觀，亦辦得有聲有色。中區軍用碼頭可以方便親民，宣揚軍威，甚至震懾市民，但這是防務還是面子需要，港人心中有數。 若果梁振英真想引用歷史，說明英國殖民者如何高傲封閉，最貼切的類比是皇后碼頭。第一代皇后碼頭在1925年落成，供港督司徒拔及金文泰交接履新，此後只供總督及主要官員上落，或舉行英皇壽辰慶典，一般市民無權使用。直至戰後第二代皇后碼頭在1953年落成，才正式向公眾開放，而碼頭前的地段是公共空間，不歸英軍管理，只在港督使用時才有臨時管制措施。 劏地喪權 疑點重重 現在政府修改法定圖則，不是為了興建碼頭 (碼頭設施在未依法向城規會申請的情況下已偷步建成) ，而是把碼頭前三萬多平方呎地段劃作「軍事用地」，並表明會將全部地段移交解放軍管理，只在「非軍事用途時」向公眾開放。這項安排本身就矛盾：即使解放軍軍艦比過往加倍頻密訪港，使用碼頭的時間一年也不到十天，駐港部隊為何要出錢出力管理一塊逾九成時間都開放給公眾使用的地段？若非如此，難道駐軍在沒有軍艦公開訪港的時間也將海濱列作「軍事用途」，或將原來長註在昂船洲的艦艇移往中區長期停泊，害苦中環人和議員官員多吸廢氣？這塊地會否列作「軍事禁區」？特區政府不肯詳細解釋卻反過來責難港人，只會替解放軍製造一場公關災難。 梁振英沒有說明，一旦將中環海濱劃作「軍事用地」，無論開放與否，香港人會喪失所有在公共空間享有的公民權利，屆時便真要靠解放軍開恩，才有行動自由。從市民的角度看，以「劏地喪權」來形容政府此舉，絕不為過。〈註〉 葉國謙議員不高興有人用「割地」一詞，因為會勾起列強侵華的聯想，可以諒解。奇怪的是，英軍添馬艦在1863年下水，次年便啟航運兵到中國，直是英國海軍在鴉片戰爭後侵華擴張的一員，間接促成兩條不平等條約 &#8211; 1869年《中英新修條約》和1876年《烟台條約》。特區政府將新總部的公共空間以「添馬公園」命名，葉國謙和一眾民建聯議員未見反對，豈非主動散播「殖民地遺毒」？看來惡補一點歷史常識，確有必要。 民政事務局向青年推廣五四精神，把民主與科學扭曲為尊重與包容，是把歷史時針倒校近百年。梁振英把中區碼頭變成軍事用地，是強迫歷史倒退一個甲子，回復到1953年以前皇后碼頭的殖民地用地規劃。稍有歷史識見的官員，未免因此汗顏。要發揮香港的歷史角色，實現符合普世價值的「中國夢」，不倚靠壯大的公民社會，行嗎？ 〈註〉市民可在五月二十八日前，對政府修訂提出意見，只須電郵至tpbpd@pland.gov.hk，標題註明「就S/H24/8《中區（擴展部分）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的申述提出意見」，詳見獨立媒體綱頁 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16534]]></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h2><strong>梁振英曲解歷史</strong><br />
</h2>
<h5>
<p align="right"><strong>黎廣德<br />
公共專業聯盟政策召集人</strong>
<p>特首梁振英在立法會答問大會上，說香港人「不顧歷史」，不理解解放軍同意在不使用中環軍事碼頭時容許市民進入休憩，其實比英軍更開放，因為「英軍的總部大樓前面有專用碼頭，無論是否泊有艦艇，海傍都是軍事禁區，從不開放。」。這說法等同指控香港人不識大體，不懂感恩，與發展局長陳茂波「博客」對民間團體疾呼「豈有此理」，遙相呼應。究竟這項指控是否符合史實？</p>
<p>英國人早在1841年侵佔香港時，便在中區海旁設立海軍儲物庫，其後因為第二次鴉片戰爭(1856-1860) 增兵的需要而逐步擴建，遷移至大約今天金鐘港鐵站的位置，加建船塢和岸上軍營。添馬艦是一艘3650噸的英軍運兵船，1878年首次抵港換班，後來在1897年開始長期停靠在海軍船塢，直至1941年12月中，眼看香港淪陷在即，為免落入日軍手中而被英軍拖出維港炸沉為止。</p>
<p>二次大戰後，英國海軍從陸軍手上接收了位處金鐘的威靈頓兵房，决定建立一個現代化基地，一邊填海一邊擴建陸上設施，在1978年建成威爾斯親王大厦 ，並把整個軍營命名為添馬艦海軍基地。</p>
<p>1994年中英政府交換備忘錄，即特區政府所說的《軍事用地協議》，包括將添馬艦海軍基地遷往昂船洲，並在協議附件三列明「港池有效面積400米乘400米，水深為水深基準面以下9米。填海陸地面積12公頃，陸上設施的總建築面績28,830平方米；建築和設施標準與原中區添馬艦海軍基地設施所採用的標準相同。」香港政府隨後花了11億元為解放軍建成昂船洲海軍基地。</p>
<p>混淆概念  言過其實</p>
<p>從史料可見，回歸前的威爾斯親王大厦和海軍船塢，都是添馬艦海軍基地的組成部份。海軍基地其實已因應解放軍的要求遷往昂船洲，只不過為了保留威爾斯親王大厦作為註港部隊大樓，才在協議內催生了一個額外要求「在中區 &#8211; 灣仔填海計劃内的永久性岸線靠近威爾斯親王軍營處預留150米長岸線，以供1997後興建軍事碼頭使用」。</p>
<p>特首想說服香港市民尊重解放軍，大家可以理解，但不能夠扭曲歷史，把「額外要求」包裝成「格外開恩」，把已遷走的海軍船塢與今天設於公眾海濱的碼頭混為一談。</p>
<p>梁氏把軍用碼頭提升至防務需要的高度，就更有言過其實之嫌。須知回歸後駐港部隊一直「勝利執行任務」，難道15年來未有中區軍事碼頭是一個防務漏洞，令外敵有機可乘？回歸後解放軍艦隊四次公開訪港，在昂船洲海軍基地開放給市民参觀，亦辦得有聲有色。中區軍用碼頭可以方便親民，宣揚軍威，甚至震懾市民，但這是防務還是面子需要，港人心中有數。</p>
<p>若果梁振英真想引用歷史，說明英國殖民者如何高傲封閉，最貼切的類比是皇后碼頭。第一代皇后碼頭在1925年落成，供港督司徒拔及金文泰交接履新，此後只供總督及主要官員上落，或舉行英皇壽辰慶典，一般市民無權使用。直至戰後第二代皇后碼頭在1953年落成，才正式向公眾開放，而碼頭前的地段是公共空間，不歸英軍管理，只在港督使用時才有臨時管制措施。</p>
<p>劏地喪權  疑點重重</p>
<p>現在政府修改法定圖則，不是為了興建碼頭 (碼頭設施在未依法向城規會申請的情況下已偷步建成) ，而是把碼頭前三萬多平方呎地段劃作「軍事用地」，並表明會將全部地段移交解放軍管理，只在「非軍事用途時」向公眾開放。這項安排本身就矛盾：即使解放軍軍艦比過往加倍頻密訪港，使用碼頭的時間一年也不到十天，駐港部隊為何要出錢出力管理一塊逾九成時間都開放給公眾使用的地段？若非如此，難道駐軍在沒有軍艦公開訪港的時間也將海濱列作「軍事用途」，或將原來長註在昂船洲的艦艇移往中區長期停泊，害苦中環人和議員官員多吸廢氣？這塊地會否列作「軍事禁區」？特區政府不肯詳細解釋卻反過來責難港人，只會替解放軍製造一場公關災難。</p>
<p>梁振英沒有說明，一旦將中環海濱劃作「軍事用地」，無論開放與否，香港人會喪失所有在公共空間享有的公民權利，屆時便真要靠解放軍開恩，才有行動自由。從市民的角度看，以「劏地喪權」來形容政府此舉，絕不為過。〈註〉</p>
<p>葉國謙議員不高興有人用「割地」一詞，因為會勾起列強侵華的聯想，可以諒解。奇怪的是，英軍添馬艦在1863年下水，次年便啟航運兵到中國，直是英國海軍在鴉片戰爭後侵華擴張的一員，間接促成兩條不平等條約 &#8211; 1869年《中英新修條約》和1876年《烟台條約》。特區政府將新總部的公共空間以「添馬公園」命名，葉國謙和一眾民建聯議員未見反對，豈非主動散播「殖民地遺毒」？看來惡補一點歷史常識，確有必要。</p>
<p>民政事務局向青年推廣五四精神，把民主與科學扭曲為尊重與包容，是把歷史時針倒校近百年。梁振英把中區碼頭變成軍事用地，是強迫歷史倒退一個甲子，回復到1953年以前皇后碼頭的殖民地用地規劃。稍有歷史識見的官員，未免因此汗顏。要發揮香港的歷史角色，實現符合普世價值的「中國夢」，不倚靠壯大的公民社會，行嗎？</p>
<p>〈註〉市民可在五月二十八日前，對政府修訂提出意見，只須電郵至tpbpd@pland.gov.hk，標題註明「就S/H24/8《中區（擴展部分）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的申述提出意見」，詳見獨立媒體綱頁 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16534</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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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黎廣德: 用行動戳破「搵地難」謊言</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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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10 May 2013 09:23:23 +0000</pubDate>
		<dc:creator>pc_kelvin</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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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用行動戳破「搵地難」謊言 黎廣德 公共專業聯盟政策召集人 過去幾週，碼頭工人在長江中心用身體戳破了政府外判公共空間的騙地謊言；今天，你可以用行動戳破梁振英政府的「搵地難」謊言。 梁振英政府自去年上台以來，一直高調說要增加供應解決房困，可是雷聲大、雨點小 &#8211; 發展局長陳茂波不肯公開391公頃的政府閒置住宅用地清單，不肯檢討丁屋政策和932公頃的丁屋用地，不肯正面回覆如何善用800多公頃已破壞的新界棕地，反而大力鼓吹用填海和岩洞拓地，選擇幾十幅社區用地改劃作住宅用途，最終承諾卻是在未來五年落成的公屋單位一如前朝的7.5萬個，任內落成的居屋也不見大幅增加。 過去大半年，三個民間智庫共十多名來自不同專業的有心人，仔細研究了啟德規劃，提出《人文啟德》方案，目的只有一個：善用土地，在梁振英任內增加7,000個公屋單位和提供約9,000個居屋/私樓單位，令區內容納額外三萬人，不但無損環境質素，反而可通過創意設計增加社區藝術用地。 三個團體與發展局和其下的政府部門多番商討，甚至代為游說民政事務局和體育界。政府專業部門咸認同新方案沒有技術障礙，卻看不到梁班子有「急市民之所急」的決心。有見及此，三個團體上月初正式向城規會遞交申請，按照《人文啟德》方案修訂規劃大綱圖，本週五(5月10日) 是城規會接受公眾意見的最後日期。 時間緊迫，但只要市民一起行動，向城規會提交意見，政府「搵地難」的謊言便會不攻自破：若果民間最積極、最善意的建議都被拒絕，梁班子如何能厚顏地說「急市民之所急」、「解決房困是重中之重」？ 陳茂波說最後一天入紙城規會的市民都有被誤導之嫌，香港人會否因此卻步？我沒有答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動轉寄城規會] 一人一信　支持善用土地的民間啟德改劃方案: http://localresearchcommunity.wordpress.com/2013/05/06/yk22_2/ 由本土研究社、公共專業聯盟及和聲關注組三個民間智庫提出的《人文啟德》方案詳情： http://bit.ly/XPfBlL [原刊於"主場新聞" 2013.5.9]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h2><strong>用行動戳破「搵地難」謊言</strong><br />
</h2>
<h5>
<p align="right"><strong>黎廣德<br />
公共專業聯盟政策召集人</strong>
<p>過去幾週，碼頭工人在長江中心用身體戳破了政府外判公共空間的騙地謊言；今天，你可以用行動戳破梁振英政府的「搵地難」謊言。</p>
<p>梁振英政府自去年上台以來，一直高調說要增加供應解決房困，可是雷聲大、雨點小 &#8211; 發展局長陳茂波不肯公開391公頃的政府閒置住宅用地清單，不肯檢討丁屋政策和932公頃的丁屋用地，不肯正面回覆如何善用800多公頃已破壞的新界棕地，反而大力鼓吹用填海和岩洞拓地，選擇幾十幅社區用地改劃作住宅用途，最終承諾卻是在未來五年落成的公屋單位一如前朝的7.5萬個，任內落成的居屋也不見大幅增加。</p>
<p>過去大半年，三個民間智庫共十多名來自不同專業的有心人，仔細研究了啟德規劃，提出《人文啟德》方案，目的只有一個：善用土地，在梁振英任內增加7,000個公屋單位和提供約9,000個居屋/私樓單位，令區內容納額外三萬人，不但無損環境質素，反而可通過創意設計增加社區藝術用地。</p>
<p>三個團體與發展局和其下的政府部門多番商討，甚至代為游說民政事務局和體育界。政府專業部門咸認同新方案沒有技術障礙，卻看不到梁班子有「急市民之所急」的決心。有見及此，三個團體上月初正式向城規會遞交申請，按照《人文啟德》方案修訂規劃大綱圖，本週五(5月10日) 是城規會接受公眾意見的最後日期。</p>
<p>時間緊迫，但只要市民一起行動，向城規會提交意見，政府「搵地難」的謊言便會不攻自破：若果民間最積極、最善意的建議都被拒絕，梁班子如何能厚顏地說「急市民之所急」、「解決房困是重中之重」？</p>
<p>陳茂波說最後一天入紙城規會的市民都有被誤導之嫌，香港人會否因此卻步？我沒有答案。<br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br />
[自動轉寄城規會] 一人一信　支持善用土地的民間啟德改劃方案:</p>
<p>http://localresearchcommunity.wordpress.com/2013/05/06/yk22_2/</p>
<p>由本土研究社、公共專業聯盟及和聲關注組三個民間智庫提出的《人文啟德》方案詳情：</p>
<p>http://bit.ly/XPfBlL</p>
<p>[原刊於"主場新聞" 2013.5.9]</p>
<p>[<a href="http://www.procommons.org.hk/wp-content/uploads/2013/05/kai_tak.jpeg"><img src="http://www.procommons.org.hk/wp-content/uploads/2013/05/kai_tak.jpeg" alt="kai_tak" width="600" height="450" class="alignnone size-full wp-image-7995" /></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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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黎廣德: 「 騙地謊言」遍地開花</title>
		<link>http://www.procommons.org.hk/hn29042013</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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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30 Apr 2013 03:57:04 +0000</pubDate>
		<dc:creator>pc_kelvin</dc:creator>
				<category><![CDATA[其他文章]]></category>
		<category><![CDATA[文章]]></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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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騙地謊言」遍地開花 黎廣德 公共專業聯盟政策召集人 昨天週日，中午看了一場電影優先場，晚上出席一場碼頭工人論壇。兩項看似風馬牛不相及的活動，回家後竟然醒悟是一脈相承。 電影「騙地謊言」講述一家美國大公司為了開採現今炒得火紅的頁岩天然氣，不惜設下圈套，務求把整個小鎮收購，最後卻有峰迴路轉的結局。現實版的香港，沒有頁岩天然氣，卻有更成功的騙局。 碼頭工人在中環長江集團中心週邊集會露宿，管理公司申請禁制令要求他們撤離，雖然上週法官認為沒有迫切性而暫時拒絕，但本週五便要開庭審理。 翻查長江中心的歷史，便知道這是一場硬仗，連政府也往往自動跪低。 故事得從回歸前一年說起，當時港督彭定康突然宣佈，把兩塊中環最核心的政府地皮 &#8211; 拱北行和旁邊的公共停車場，以私人協約方式批給長江集團，毋須招標，令公眾嘩然。政府解釋此舉是為了方便這兩塊地皮與相鄰的希爾頓酒店(當時已被長江收購)整合發展，為了平熄民憤，政府會在地契中要求長江重建一座公廁，向公眾提供八百個車位和5.6萬平方呎公共空間。 長江中心落成至今，違反地契的「意外」不下四次。這「四違反」包括：長江花園延遲一年落成，並且只得3.2萬平方呎，餘下2萬多平方呎公共空間被斬件分佈在不同位置；未能依期將大廈前用作巴士站的政府土地交回給政府，並架起鐵馬和雪糕筒霸路一年多；把大廈八成公眾停車位劃為私用；在大廈停車場內一條應開放予公眾、通往紅棉道的非專用車輛通道自設車閘攔路，妨礙公眾使用。 更有甚者，和黃近年一直要求將78個車位改建為超級市場，但城規會反對，和黃提出司法覆核在高院敗訴，和黃上訴，但還未判決，城規會已經兩度放寬法定限制，變相容許長江中心改建圖利，和黃最近已撤銷司法覆核。 對碼頭工人來說，雖然地契沒有賦予和黃在長江中心的公共空間施加任何額外限制的權力，兼且要求管理公司必須開放給公眾作「合法用途」使用，但地契一向被法庭視為政府與發展商之間的私人契約，若果政府作為諦約方不肯挺身而出維護公眾權益，市民大眾始終會處於弱勢。現實確是如此，政府變相把公共空間外判給發展商，當公眾權利受威脅時卻撤手不管，這是否港版的「騙地謊言」？ 發展局曾經公佈一份共有二百多個項目的清單，揭露私人管理的公眾設施和公共空間遍佈港九新界。可是，相同的把戲還在不斷重演：例如中環新海濱原有3萬多平方呎休憩用地，政府在承諾「還港於民」多年後突然說要移交給解放軍作軍事用途。陳茂波說這處海濱依然可以在非軍用時段開放給市民，但香港人心裏明白，這地段與長江中心的最大分別，是將來的警衛不再受聘於護衛公司，而是獲中央「註軍法」授權、香港法院無權管轄的解放軍。有朝一日，當碼頭工人被迫在軍事碼頭的「公共空間」集會時，會有甚麼結果？ 無論是碼頭工人或公共空間，最大的不公義都源於不負責任的外判制度：大財團可以毋須為工人待遇負責；政府把公共空間交給私人管理，便毋須為巿民權利被削弱負責。感謝碼頭工人的堅持，讓更多香港人明白這個城市如何荒謬，權力如何失衡。 在電影中的美國小鎮，無論大財團出甚麼花招，居民最後都可以一人一票決定小鎮的命運，上當與否是自己的抉擇。或許這才是碼頭工人用血汗與淚水，帶給香港人最重要的訊息。 [原刊於 主場新聞: http://thehousenews.com/society/%E9%A8%99%E5%9C%B0%E8%AC%8A%E8%A8%80%E9%81%8D%E5%9C%B0%E9%96%8B%E8%8A%B1/]]></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h2><strong>「 騙地謊言」遍地開花</strong><br />
</h2>
<h5>
<p align="right"><strong>黎廣德<br />
公共專業聯盟政策召集人</strong>
<p>昨天週日，中午看了一場電影優先場，晚上出席一場碼頭工人論壇。兩項看似風馬牛不相及的活動，回家後竟然醒悟是一脈相承。</p>
<p>電影「騙地謊言」講述一家美國大公司為了開採現今炒得火紅的頁岩天然氣，不惜設下圈套，務求把整個小鎮收購，最後卻有峰迴路轉的結局。現實版的香港，沒有頁岩天然氣，卻有更成功的騙局。</p>
<p>碼頭工人在中環長江集團中心週邊集會露宿，管理公司申請禁制令要求他們撤離，雖然上週法官認為沒有迫切性而暫時拒絕，但本週五便要開庭審理。<br />
翻查長江中心的歷史，便知道這是一場硬仗，連政府也往往自動跪低。</p>
<p>故事得從回歸前一年說起，當時港督彭定康突然宣佈，把兩塊中環最核心的政府地皮 &#8211; 拱北行和旁邊的公共停車場，以私人協約方式批給長江集團，毋須招標，令公眾嘩然。政府解釋此舉是為了方便這兩塊地皮與相鄰的希爾頓酒店(當時已被長江收購)整合發展，為了平熄民憤，政府會在地契中要求長江重建一座公廁，向公眾提供八百個車位和5.6萬平方呎公共空間。</p>
<p>長江中心落成至今，違反地契的「意外」不下四次。這「四違反」包括：長江花園延遲一年落成，並且只得3.2萬平方呎，餘下2萬多平方呎公共空間被斬件分佈在不同位置；未能依期將大廈前用作巴士站的政府土地交回給政府，並架起鐵馬和雪糕筒霸路一年多；把大廈八成公眾停車位劃為私用；在大廈停車場內一條應開放予公眾、通往紅棉道的非專用車輛通道自設車閘攔路，妨礙公眾使用。</p>
<p>更有甚者，和黃近年一直要求將78個車位改建為超級市場，但城規會反對，和黃提出司法覆核在高院敗訴，和黃上訴，但還未判決，城規會已經兩度放寬法定限制，變相容許長江中心改建圖利，和黃最近已撤銷司法覆核。</p>
<p>對碼頭工人來說，雖然地契沒有賦予和黃在長江中心的公共空間施加任何額外限制的權力，兼且要求管理公司必須開放給公眾作「合法用途」使用，但地契一向被法庭視為政府與發展商之間的私人契約，若果政府作為諦約方不肯挺身而出維護公眾權益，市民大眾始終會處於弱勢。現實確是如此，政府變相把公共空間外判給發展商，當公眾權利受威脅時卻撤手不管，這是否港版的「騙地謊言」？</p>
<p>發展局曾經公佈一份共有二百多個項目的清單，揭露私人管理的公眾設施和公共空間遍佈港九新界。可是，相同的把戲還在不斷重演：例如中環新海濱原有3萬多平方呎休憩用地，政府在承諾「還港於民」多年後突然說要移交給解放軍作軍事用途。陳茂波說這處海濱依然可以在非軍用時段開放給市民，但香港人心裏明白，這地段與長江中心的最大分別，是將來的警衛不再受聘於護衛公司，而是獲中央「註軍法」授權、香港法院無權管轄的解放軍。有朝一日，當碼頭工人被迫在軍事碼頭的「公共空間」集會時，會有甚麼結果？</p>
<p>無論是碼頭工人或公共空間，最大的不公義都源於不負責任的外判制度：大財團可以毋須為工人待遇負責；政府把公共空間交給私人管理，便毋須為巿民權利被削弱負責。感謝碼頭工人的堅持，讓更多香港人明白這個城市如何荒謬，權力如何失衡。</p>
<p>在電影中的美國小鎮，無論大財團出甚麼花招，居民最後都可以一人一票決定小鎮的命運，上當與否是自己的抉擇。或許這才是碼頭工人用血汗與淚水，帶給香港人最重要的訊息。</p>
<p>[原刊於 主場新聞: http://thehousenews.com/society/%E9%A8%99%E5%9C%B0%E8%AC%8A%E8%A8%80%E9%81%8D%E5%9C%B0%E9%96%8B%E8%8A%B1/</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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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黎廣德 ： 中環「擴軍」觸動港人底線</title>
		<link>http://www.procommons.org.hk/mparticle26042013</link>
		<comments>http://www.procommons.org.hk/mparticle26042013#comments</comments>
		<pubDate>Fri, 26 Apr 2013 09:51:25 +0000</pubDate>
		<dc:creator>pc_kelvin</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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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文章]]></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procommons.org.hk/?p=7973</guid>
		<description><![CDATA[中環「擴軍」觸動港人底線 黎廣德 公共專業聯盟政策召集人 2013年是維港穿上最後一件外衣的大喜日子，因為法例規定不再填海，所以今年完成的工程將會是一條永久海岸線，而且政府承諾，這是為香港人而建的世界級美麗海濱。可惜，外衣還未穿妥，便已在胸前玷污了一大片。 香港人很包容，既然中英兩國政府於一九九四年簽署了《軍事用地協議》，答應在中環填海區「預留150米長的海岸線」興建軍事碼頭，大家都不再深究，只要求政府做好規劃，而政府亦答應興建一條連貫的海濱長廊，以「還港於民」為設計準則。 解放軍軍艦公開訪港是少有的盛事，根據網上紀錄，回歸後只有四次，即平均每隔三至四年一次，每次停留幾天，在昂船洲軍營開放給公眾参觀。從2000年起，儘管中區規劃大綱圖經過多番修訂，中環新海濱一直劃作公眾「休憩用地」，只是在海岸線旁邊標示「軍用碼頭 (有待詳細設計) 」。政府承諾，碼頭並非作軍事用途時，會開放給公眾使用。 務實安排 寄望還港於民 這項安排相當務實，因此大家本著對政府的信任，引伸出三個合理期望：一、維港海濱保留作「休憩用地」，香港人使用公共空間的權利獲得法律保障；二、政府對軍用碼頭的設計尚未完成，待有設計後送交城規會審批，屆時市民有法定權利提出意見，確保設計符合公眾需要；三、既然軍艦每幾年才訪港一次，公眾享用碼頭旁的用地可以一如過去的皇后碼頭，不受解放軍執勤所影響。 今年二月中，政府一口氣公佈兩個消息，粉碎了市民的期望。 其一、政府刊憲修訂法定圖則，把軍用碼頭旁三萬多平方呎的「休憩用地」改為「軍事用地」，並準備把土地管轄權交給解放軍。 其二、原來政府已在碼頭旁動工興建四幢建築物，並且有一條幾十米長横空而過的「日本軍刀」型石屎橫樑接近完工，事前未向城規會申請。 這恍如晴天霹靂，因為政府違背承諾，同時剝奪了香港人固有的權利。試想，解放軍每隔幾年才用幾天的碼頭，為何旁邊一大幅土地要變成永久「軍事用地」，由軍方管轄？ 軍事用地 市民權利盡失 香港現有十八幅「軍事用地」列為軍事禁區，這些禁區由駐港部隊管轄，特區政府無權置啄。根據北京人大常委會頒令的《香港駐軍法》 ，「香港駐軍以外的人員、車輛、船舶和飛行器未經香港駐軍最高指揮官或者其授權的軍官批准，不得進入軍事禁區。軍事禁區的警衛人員有權依法制止擅自進入軍事禁區和破壞、危害軍事設施的行為。」發展局長陳茂波上週披露，該地段將移交解放軍管理，並且「駐軍在2000年已作出承諾，會按其運作及保護軍用碼頭的需要，在軍用碼頭毋須作軍事用途時，開放予公眾，作為海濱長廊的一部分使用」。 換言之，任何一位市民或遊客，一旦踏進這段海濱長廊，便進入了解放軍的管轄範圍，他的一切活動只得在解放軍的恩准之下進行，無論是拍拖、看煙花或集會示威，他都喪失了在香港一般休憩用地使用公共空間的權利，取而代之的是解放軍有干預的權力。解放軍不干預是「好彩」，解放軍干預是「依法施政」。若果市民跟駐軍警衛有任何爭執，根據《註軍法》第二十三條，解放軍「執行職務的行為引起的民事侵權案件，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管轄」。簡而言之，你要向解放軍討回公道便得跑到北京，香港法院恕不受理。 從「休憩用地」到「軍事用地」的兩字之差，「市民權利」便變成「軍隊權力」，這是最可怕的地方。 事實上，在中環擴大「軍事用地」不僅使市民提心吊膽，更徒令政府和駐軍尷尬。試想，一片位處香港心臟，距離政府總部二百米，開放給公眾卻由中央駐軍所管轄的地段，必然成為針對北京政府的異議人士的「抗議寶地」，甚至吸引各類海外組織來港「善用」。一旦激發爭端，變成異議團體與中央政府直接對抗，必定引起國際傳媒關注。解放軍或因害怕風險而乾脆把海濱長期關閉，屆時政府的承諾便成謊言。 違規施工 政府知法犯法 究竟特區政府是不明所以才出此愚策，還是解放軍另有不宣於口的考慮，寧冒風險而作出中環「擴軍」的决定？須知保留海濱作公眾「休憩用地」不會妨礙艦艇停泊，駐軍只需一條出入上落的通道，政府只須採取臨時管制措施，便可平衡各方權益 (這碼頭並非用來替代回歸前的添馬艦海軍船塢，該設施早已由香港人花費11億元在昂船洲重置成佔地16公頃的解放軍海軍基地) 。政府前年已完成碼頭設計，去年初修訂大綱圖時仍然把海濱劃作「休憩用地」，今年二月卻推翻决定，是否事有蹊蹺？〈註〉 更令人疑惑的地方，是政府漠視法定圖則的要求，明明整條中環海濱劃作「休憩用地」〈見圖一〉，興建碼頭屬於須先經城規會批准才可動工的「第二欄」項目〈見圖二〉，卻早在幾個月前偷步施工。究竟政府著急甚麼？ 梁振英宣揚「港人港地」，林鄭月娥推銷「家是香港」，卻在全港最核心地段犧牲港人福祉。市民要求本土利益優先和政府嚴守法規，這兩條文明社會不能踰越的底線，政府一舉踐踏，莫非真要測試香港人的忍耐力？ 〈註〉朱凱迪與黃俊邦有多篇剖析政府論據的精彩文章，見獨立媒體網站http://www.inmediahk.net/ 圖一：在2013年2月15日政府提出修訂前一直有效的法定圖則 S/H24/7 圖二：法定圖則內對「休憩用地」的註釋]]></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h2><strong>中環「擴軍」觸動港人底線</strong><br />
</h2>
<h5>
<p align="right"><strong>黎廣德<br />
公共專業聯盟政策召集人</strong>
<p>2013年是維港穿上最後一件外衣的大喜日子，因為法例規定不再填海，所以今年完成的工程將會是一條永久海岸線，而且政府承諾，這是為香港人而建的世界級美麗海濱。可惜，外衣還未穿妥，便已在胸前玷污了一大片。</p>
<p>香港人很包容，既然中英兩國政府於一九九四年簽署了《軍事用地協議》，答應在中環填海區「預留150米長的海岸線」興建軍事碼頭，大家都不再深究，只要求政府做好規劃，而政府亦答應興建一條連貫的海濱長廊，以「還港於民」為設計準則。</p>
<p>解放軍軍艦公開訪港是少有的盛事，根據網上紀錄，回歸後只有四次，即平均每隔三至四年一次，每次停留幾天，在昂船洲軍營開放給公眾参觀。從2000年起，儘管中區規劃大綱圖經過多番修訂，中環新海濱一直劃作公眾「休憩用地」，只是在海岸線旁邊標示「軍用碼頭 (有待詳細設計) 」。政府承諾，碼頭並非作軍事用途時，會開放給公眾使用。</p>
<p><strong>務實安排   寄望還港於民</strong></p>
<p>這項安排相當務實，因此大家本著對政府的信任，引伸出三個合理期望：一、維港海濱保留作「休憩用地」，香港人使用公共空間的權利獲得法律保障；二、政府對軍用碼頭的設計尚未完成，待有設計後送交城規會審批，屆時市民有法定權利提出意見，確保設計符合公眾需要；三、既然軍艦每幾年才訪港一次，公眾享用碼頭旁的用地可以一如過去的皇后碼頭，不受解放軍執勤所影響。</p>
<p>今年二月中，政府一口氣公佈兩個消息，粉碎了市民的期望。</p>
<p>其一、政府刊憲修訂法定圖則，把軍用碼頭旁三萬多平方呎的「休憩用地」改為「軍事用地」，並準備把土地管轄權交給解放軍。</p>
<p>其二、原來政府已在碼頭旁動工興建四幢建築物，並且有一條幾十米長横空而過的「日本軍刀」型石屎橫樑接近完工，事前未向城規會申請。<br />
這恍如晴天霹靂，因為政府違背承諾，同時剝奪了香港人固有的權利。試想，解放軍每隔幾年才用幾天的碼頭，為何旁邊一大幅土地要變成永久「軍事用地」，由軍方管轄？</p>
<p><strong>軍事用地   市民權利盡失</strong></p>
<p>香港現有十八幅「軍事用地」列為軍事禁區，這些禁區由駐港部隊管轄，特區政府無權置啄。根據北京人大常委會頒令的《香港駐軍法》 ，「香港駐軍以外的人員、車輛、船舶和飛行器未經香港駐軍最高指揮官或者其授權的軍官批准，不得進入軍事禁區。軍事禁區的警衛人員有權依法制止擅自進入軍事禁區和破壞、危害軍事設施的行為。」發展局長陳茂波上週披露，該地段將移交解放軍管理，並且「駐軍在2000年已作出承諾，會按其運作及保護軍用碼頭的需要，在軍用碼頭毋須作軍事用途時，開放予公眾，作為海濱長廊的一部分使用」。</p>
<p>換言之，任何一位市民或遊客，一旦踏進這段海濱長廊，便進入了解放軍的管轄範圍，他的一切活動只得在解放軍的恩准之下進行，無論是拍拖、看煙花或集會示威，他都喪失了在香港一般休憩用地使用公共空間的權利，取而代之的是解放軍有干預的權力。解放軍不干預是「好彩」，解放軍干預是「依法施政」。若果市民跟駐軍警衛有任何爭執，根據《註軍法》第二十三條，解放軍「執行職務的行為引起的民事侵權案件，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管轄」。簡而言之，你要向解放軍討回公道便得跑到北京，香港法院恕不受理。</p>
<p>從「休憩用地」到「軍事用地」的兩字之差，「市民權利」便變成「軍隊權力」，這是最可怕的地方。</p>
<p>事實上，在中環擴大「軍事用地」不僅使市民提心吊膽，更徒令政府和駐軍尷尬。試想，一片位處香港心臟，距離政府總部二百米，開放給公眾卻由中央駐軍所管轄的地段，必然成為針對北京政府的異議人士的「抗議寶地」，甚至吸引各類海外組織來港「善用」。一旦激發爭端，變成異議團體與中央政府直接對抗，必定引起國際傳媒關注。解放軍或因害怕風險而乾脆把海濱長期關閉，屆時政府的承諾便成謊言。</p>
<p><strong>違規施工  政府知法犯法</strong></p>
<p>究竟特區政府是不明所以才出此愚策，還是解放軍另有不宣於口的考慮，寧冒風險而作出中環「擴軍」的决定？須知保留海濱作公眾「休憩用地」不會妨礙艦艇停泊，駐軍只需一條出入上落的通道，政府只須採取臨時管制措施，便可平衡各方權益 (這碼頭並非用來替代回歸前的添馬艦海軍船塢，該設施早已由香港人花費11億元在昂船洲重置成佔地16公頃的解放軍海軍基地) 。政府前年已完成碼頭設計，去年初修訂大綱圖時仍然把海濱劃作「休憩用地」，今年二月卻推翻决定，是否事有蹊蹺？〈註〉<br />
更令人疑惑的地方，是政府漠視法定圖則的要求，明明整條中環海濱劃作「休憩用地」〈見圖一〉，興建碼頭屬於須先經城規會批准才可動工的「第二欄」項目〈見圖二〉，卻早在幾個月前偷步施工。究竟政府著急甚麼？</p>
<p>梁振英宣揚「港人港地」，林鄭月娥推銷「家是香港」，卻在全港最核心地段犧牲港人福祉。市民要求本土利益優先和政府嚴守法規，這兩條文明社會不能踰越的底線，政府一舉踐踏，莫非真要測試香港人的忍耐力？</p>
<p>〈註〉朱凱迪與黃俊邦有多篇剖析政府論據的精彩文章，見獨立媒體網站http://www.inmediahk.net/<br />
圖一：在2013年2月15日政府提出修訂前一直有效的法定圖則 S/H24/7<br />
圖二：法定圖則內對「休憩用地」的註釋</p>

<a href='http://www.procommons.org.hk/mparticle26042013/ozp-drawing' title='OZP drawing'><img width="150" height="150" src="http://www.procommons.org.hk/wp-content/uploads/2013/04/OZP-drawing-150x150.png" class="attachment-thumbnail" alt="OZP drawing" /></a>


<a href='http://www.procommons.org.hk/mparticle26042013/ozp-open-space-notes' title='OZP open space notes'><img width="150" height="150" src="http://www.procommons.org.hk/wp-content/uploads/2013/04/OZP-open-space-notes-150x150.png" class="attachment-thumbnail" alt="OZP open space notes"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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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徐炳坤、葉嘉雯: 保障退休投資 發展港元債券市場</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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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17 Apr 2013 02:32:27 +0000</pubDate>
		<dc:creator>pc_kelvin</dc:creator>
				<category><![CDATA[其他文章]]></category>
		<category><![CDATA[文章]]></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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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保障退休投資 發展港元債券市場 徐炳坤、葉嘉雯 公共專業聯盟金融專家小組成員、退休銀行高級職員 財政司長在2013年度預算案有三段提及政府發債計劃，要點是將政府發債規模由1000億增至2000億，又發行第三次100億3年期iBond。財政司長將債券議題納入預算案，表面看來是對香港金融業發展有全盤考慮，可是跟整篇預算案一樣，令人詬病的是只重眼前需要而欠缺長遠整體規劃。 香港社會老化，退休人士能否有安穩退休生活，將影響整個社會繁榮安定，問題刻不容緩。政府除了要訂立全民退休保障計劃，更要在強積金的回報和個人的退休投資保值全面籌劃。現時小額投資者、強積金基金經理以至社福機構都缺乏安全可靠、既保本又有穩定回報的投資選擇。 債券有助穩定和提高投資回報 在眾多金融產品中，債券是較穩健的長期投資工具。按消委會2012年10月調查報告指出，過去5年強積金的港元債券基金按年平均回報率是3.6%，港股票基金是負0.9%，反映債券基金的回報穩定，並可為長期投資發揮平衡回報作用。 另外就是管理費問題。上述報告又指出，股票基金佔資產值的開支比率平均是1.91%，債券基金是1.64%，相差0.27個百分點。預算案提及以電子化和精簡基金管理等措施減低積金行政成本，可是沒有觸及投資管理的基本問題：股票回報不單波幅大，管理費亦因為需要繁重的恆常管理而較債券高昂。 一般來說，賺取投資回報有兩種方法：一是以風險換取回報，例如投資股票；二是以時間換取回報，例如投資較長期的債券，利用「利疊利」方法滾存本息。公共專業聯盟的金融專家小組模擬了一個以港元債券為基礎的投資範例，利用利疊利方式模擬在2003至2011年間投資10年期港元債券。該組合在9年間均取得較穩定的回報，年度回報率最高有13%，最少也有1%，不像強積金現時波幅的大上大落。 退休金是長線儲備，可藉時間賺取較穩健回報。一般儲蓄戶口（紅簿仔）近乎零的利率無疑不能提供有效回報，較恰妥的投資是購買信譽良好的機構，例如港鐵、機管局和按揭證券公司等發行的中長期債券。可惜香港現時沒有這樣有效的「利疊利」投資產品。 香港雖被冠為國際金融中心，但在金融產品方面僅是上市業務一枝獨秀，其他產品乏善足陳，可供交易的低風險債務工具數量和品種極為有限。 香港債市嚴重滯後 政府庫房充裕，特區政府極少發債，大部分基建項目皆由政府出資；除了金管局的外匯基金票據和按揭證券公司外，其他法定機構均毋須發債。私人企業發債較多，但信貸風險較大，又多是有外匯風險的美元債券，且大多只供機構認購，因此市面基本上沒有零售和二手的港元債券市場。 財經官員都知道香港缺少一個活躍的債券市場。金管局早在2007年的研究報告中詳細解述有關情（金管局工作論文14/2007號）。惟政府至今只發行了兩次共200億3年期的iBond，數額太少，對長期投資的功用很有限。除iBond以外，在2013年1月31尚未到期的政府債券只有685億元，遠未達政府1000億的預定規模，相關資產欠多元，又偏重售予機構投資者。由於港元債券難求，一般投資者都普遍惜售，作長期持有，故難以發展出一個高度流通的債券市場。 發展港元債市的整體配套 預算案公布政府會多發1000億債券。加大發債規模固然有助推動市場發展，但市場運作尚欠很多配套措施。我們認為要發展港元債市，政府必須盡快施行下列六個方略： 1. 特區政府鼓勵各法定機構發債。在將來基建工程融資時，盡量利用債券集資，以擴大債券種類和數量。政府若能積極推動轄下機構發行債券，可為港元債市發展起立竿見影之效。 2. 切實推行債市莊家制度。由莊家提供買賣報價，可解決同一債券因不同交易商出價引致報價有過大差異，從而增加債券價格透明度，方便投資者隨時取得報價和買賣，確保市場有穩定的流通性。 3. 現時供個人和小額投資者買賣債券的渠道只能通過銀行和港交所進行。由於銷售債券只能為銀行賺取瑣細的服務費，銀行普遍並不積極。外匯基金票據雖然可在港交所買賣，惟缺乏宣傳，因而交投疏落。特區政府必須積極拓展交易渠道，便利和普及買賣，如設立網上平台，利用郵政局的電子證書驗證服務作核實等。 4. 債券的結算系統（CMU）已做到買賣交收全面電腦化，但系統只容許金管局批准的金融機構使用，不開放給一般投資者；債券又需要以中介人的名義在該系統內存放。為方便一般零售投資者參與買賣債券，特區政府可考慮設立類似保管股票的中央債券交收戶口。 5. 為進一步方便一般投資者，金管局或按揭證券公司可考慮成立和參加管理港元債券基金，以不牟利原則經營，供市民購買。 6. 一般投資者對股票認識比債券深，自然對投資股票較有信心。證監會宜加強對個人投資債券和債券基金的風險控制教育。 政府發債是一項策略性措施，涉及金融業務發展策略、長遠退休保障規劃、藏富於民等願景的高層次考量。雖然特區政府自身毋須發債，但很多基建項目和法定機構都有融資需要。鼓勵法定機構發債，既可為港元債市提供發展空間，亦可加強其財務經營的獨立性和多元化。過去發行五隧一橋債券收藏富於民之效，值得參考。 為改善本港的經濟大環境，也為了小市民退休後的福祉，特區政府必須有遠見和決心，積極全面拓展本地金融市場，要深化又多元化，特別要推動嚴重滯後的港元債市，急起追上其他國際金融中心。]]></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h2><strong>保障退休投資 發展港元債券市場</strong><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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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align="right"><strong>徐炳坤、葉嘉雯<br />
公共專業聯盟金融專家小組成員、退休銀行高級職員<br />
</strong><br />
財政司長在2013年度預算案有三段提及政府發債計劃，要點是將政府發債規模由1000億增至2000億，又發行第三次100億3年期iBond。財政司長將債券議題納入預算案，表面看來是對香港金融業發展有全盤考慮，可是跟整篇預算案一樣，令人詬病的是只重眼前需要而欠缺長遠整體規劃。</p>
<p>香港社會老化，退休人士能否有安穩退休生活，將影響整個社會繁榮安定，問題刻不容緩。政府除了要訂立全民退休保障計劃，更要在強積金的回報和個人的退休投資保值全面籌劃。現時小額投資者、強積金基金經理以至社福機構都缺乏安全可靠、既保本又有穩定回報的投資選擇。</p>
<p>債券有助穩定和提高投資回報</p>
<p>在眾多金融產品中，債券是較穩健的長期投資工具。按消委會2012年10月調查報告指出，過去5年強積金的港元債券基金按年平均回報率是3.6%，港股票基金是負0.9%，反映債券基金的回報穩定，並可為長期投資發揮平衡回報作用。</p>
<p>另外就是管理費問題。上述報告又指出，股票基金佔資產值的開支比率平均是1.91%，債券基金是1.64%，相差0.27個百分點。預算案提及以電子化和精簡基金管理等措施減低積金行政成本，可是沒有觸及投資管理的基本問題：股票回報不單波幅大，管理費亦因為需要繁重的恆常管理而較債券高昂。</p>
<p>一般來說，賺取投資回報有兩種方法：一是以風險換取回報，例如投資股票；二是以時間換取回報，例如投資較長期的債券，利用「利疊利」方法滾存本息。公共專業聯盟的金融專家小組模擬了一個以港元債券為基礎的投資範例，利用利疊利方式模擬在2003至2011年間投資10年期港元債券。該組合在9年間均取得較穩定的回報，年度回報率最高有13%，最少也有1%，不像強積金現時波幅的大上大落。</p>
<p>退休金是長線儲備，可藉時間賺取較穩健回報。一般儲蓄戶口（紅簿仔）近乎零的利率無疑不能提供有效回報，較恰妥的投資是購買信譽良好的機構，例如港鐵、機管局和按揭證券公司等發行的中長期債券。可惜香港現時沒有這樣有效的「利疊利」投資產品。</p>
<p>香港雖被冠為國際金融中心，但在金融產品方面僅是上市業務一枝獨秀，其他產品乏善足陳，可供交易的低風險債務工具數量和品種極為有限。</p>
<p>香港債市嚴重滯後</p>
<p>政府庫房充裕，特區政府極少發債，大部分基建項目皆由政府出資；除了金管局的外匯基金票據和按揭證券公司外，其他法定機構均毋須發債。私人企業發債較多，但信貸風險較大，又多是有外匯風險的美元債券，且大多只供機構認購，因此市面基本上沒有零售和二手的港元債券市場。</p>
<p>財經官員都知道香港缺少一個活躍的債券市場。金管局早在2007年的研究報告中詳細解述有關情（金管局工作論文14/2007號）。惟政府至今只發行了兩次共200億3年期的iBond，數額太少，對長期投資的功用很有限。除iBond以外，在2013年1月31尚未到期的政府債券只有685億元，遠未達政府1000億的預定規模，相關資產欠多元，又偏重售予機構投資者。由於港元債券難求，一般投資者都普遍惜售，作長期持有，故難以發展出一個高度流通的債券市場。</p>
<p>發展港元債市的整體配套</p>
<p>預算案公布政府會多發1000億債券。加大發債規模固然有助推動市場發展，但市場運作尚欠很多配套措施。我們認為要發展港元債市，政府必須盡快施行下列六個方略：</p>
<p>1. 特區政府鼓勵各法定機構發債。在將來基建工程融資時，盡量利用債券集資，以擴大債券種類和數量。政府若能積極推動轄下機構發行債券，可為港元債市發展起立竿見影之效。</p>
<p>2. 切實推行債市莊家制度。由莊家提供買賣報價，可解決同一債券因不同交易商出價引致報價有過大差異，從而增加債券價格透明度，方便投資者隨時取得報價和買賣，確保市場有穩定的流通性。</p>
<p>3. 現時供個人和小額投資者買賣債券的渠道只能通過銀行和港交所進行。由於銷售債券只能為銀行賺取瑣細的服務費，銀行普遍並不積極。外匯基金票據雖然可在港交所買賣，惟缺乏宣傳，因而交投疏落。特區政府必須積極拓展交易渠道，便利和普及買賣，如設立網上平台，利用郵政局的電子證書驗證服務作核實等。</p>
<p>4. 債券的結算系統（CMU）已做到買賣交收全面電腦化，但系統只容許金管局批准的金融機構使用，不開放給一般投資者；債券又需要以中介人的名義在該系統內存放。為方便一般零售投資者參與買賣債券，特區政府可考慮設立類似保管股票的中央債券交收戶口。</p>
<p>5. 為進一步方便一般投資者，金管局或按揭證券公司可考慮成立和參加管理港元債券基金，以不牟利原則經營，供市民購買。</p>
<p>6. 一般投資者對股票認識比債券深，自然對投資股票較有信心。證監會宜加強對個人投資債券和債券基金的風險控制教育。</p>
<p>政府發債是一項策略性措施，涉及金融業務發展策略、長遠退休保障規劃、藏富於民等願景的高層次考量。雖然特區政府自身毋須發債，但很多基建項目和法定機構都有融資需要。鼓勵法定機構發債，既可為港元債市提供發展空間，亦可加強其財務經營的獨立性和多元化。過去發行五隧一橋債券收藏富於民之效，值得參考。</p>
<p>為改善本港的經濟大環境，也為了小市民退休後的福祉，特區政府必須有遠見和決心，積極全面拓展本地金融市場，要深化又多元化，特別要推動嚴重滯後的港元債市，急起追上其他國際金融中心。</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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