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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公共專業聯盟 The Professional Commons &#187; 信報專欄</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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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梁繼昌 : 「三大問題」下的置業安居</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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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09 Sep 2010 01:58:35 +0000</pubDate>
		<dc:creator>Lion</dc:creator>
				<category><![CDATA[信報專欄]]></category>
		<category><![CDATA[房屋]]></category>
		<category><![CDATA[梁繼昌]]></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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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2010 年 9月9日 刊 《信報》專業眼
梁繼昌
公共專業聯盟副主席
www.procommons.org.hk
面對近期市民「置業難」的呼聲，行政長官告誡市民要量力而為，潛台詞是提醒力有不遞者別作非份之想。特區政府就「資助市民自置居所」政策進行諮詢，對復建居屋至今仍是支吾其詞，採取「拖」字訣。
停建居屋的不良後果
特區政府停建居屋及停止各項置業貸款計劃後，公屋居民自願交回單位的數目減少了一半，由一九九七年至二零零一年每年平均交回一萬五千多個單位，下降至二零零二年至二零零七年十月的每年七千多個單位，公屋的流轉明顯減慢了。輪候上公屋的市民，等候時間自是更長了。這是停建居屋阻礙社會流動的第一層。
居屋計劃直接幫助了三十多萬個家庭成為業主，購買二手居屋的人士也超過五萬戶，至於出售居屋轉購私人住宅的家庭，估計數目也以萬計; 停建居屋後，低收入人士及公屋居民完業主夢的機會，更形渺茫。這是停建居屋阻礙社會流動的第二層。
公營租住房屋政策的財政穩健性也受到威脅。房委會分拆商場及停車場業務出售，部份原因正是停售居屋後失去賣樓收入。出售居屋貨尾單位及居屋補價所得，短期內可以為房委會帶來額外收入，但這項財政資源終有耗盡的一天，屆時公營房屋的興建及管理開支將成為特區政府的沉重負擔。
復建居屋的政策原則
復建居屋不可能是單項的政策改變，還涉及整體施政理念以至相關公共政策原則的根本改變。特區政府在調整居屋政策時，應重新確立以下原則：
(一) 擁有自置物業有助培養市民的歸屬感、促進社會流動，及提升社會穩定程度；
(二) 公共房屋政策除照顧弱勢社群外，也應兼顧低收入階層的需要；
(三) 資助置業計劃及租住公營房屋可以並行不悖；
(四) 居屋有助減少公屋居民對房屋資助的依賴、加速公屋流轉，為公營房屋提供穩定的財政來源，從而提高公營房屋政策的可持續性。
復建居屋初期，社會人士可能對八萬五政策心有餘悸，故應以供求平衡為主要考慮原則，在未來數年把居屋供應數目訂在每年八千個左右的水平。
居屋單位分配辦法方面，宜採取七成單位分配給綠表申請者、三成單位分配給白表申請者的比例，估計每年會有五千六百個單位分配給公屋住戶或公屋輪候人士。在二零零七及二零零八年，公屋居民透過一手及二手市場購買居屋及私人參建居屋單位而交回公屋的數目，分別達到三千五百個及四千兩百個左右，故估計整體公屋居民每年可以吸納五千個新單位。
售予合資格白表申請者的居屋單位每年約為兩千四百個，與過去五年私人住宅入住量與落成量的平均差距（約二千五百個）相當接近，不會危害地產市場的穩定性。
三大「關鍵問題」乃拖延手段
政府諮詢文件的最後部份提出了三大為發問而發問的「關鍵問題」，等於再全盤檢討房屋資助政策。既然歷史證明居屋政策行之有效，全盤檢討不知何年何月才有定論，這是否意味現屆政府在餘下任期不想多惹是非，因而把重要的政策拖延下去?
比較務實的做法是依循本港公營房屋以至房屋政策發展的歷程，採取循序漸進策略把檢討範圍收窄至復建居屋問題，日後再視乎市場情況及市民需要作調整。這樣的話，為何資助市民自置居所、應協助哪些人士，及以哪種形式協助這三大問題的答案，都可以從居屋政策的既定政策目標、申請者的資格與資助額度找到。
必須指出，以置業貸款計劃資助市民在極為波動的私樓市場買樓，道德風險極大，歷史教訓說明不可重蹈覆轍！再者，置業貸款會人為地推高住宅物業的需求，使樓價進一步攀升，這絕非市民願見的政策效果！
適度復建居屋的好處顯而易見。特首宜糾正過去幾年忽略市民居住需要的弊病，使基層市民重燃對生活持續改善的希望。
（詳見公共專業聯盟網站《回到「有瓦遮頭」時: 對復建居屋問題的政策建議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style="text-align: left;">2010 年 9月9日 刊 《信報》專業眼<strong></strong><strong></strong></p>
<p style="text-align: right;"><strong>梁繼昌</strong><strong></strong></p>
<p style="text-align: right;"><strong>公共專業聯盟副主席</strong><strong></strong></p>
<p style="text-align: right;"><strong>www.procommons.org.hk</strong><strong></strong></p>
<p>面對近期市民「置業難」的呼聲，行政長官告誡市民要量力而為，潛台詞是提醒力有不遞者別作非份之想。特區政府就「資助市民自置居所」政策進行諮詢，對復建居屋至今仍是支吾其詞，採取「拖」字訣。</p>
<p><strong>停建居屋的不良後果</strong><strong></strong></p>
<p>特區政府停建居屋及停止各項置業貸款計劃後，公屋居民自願交回單位的數目減少了一半，由一九九七年至二零零一年每年平均交回一萬五千多個單位，下降至二零零二年至二零零七年十月的每年七千多個單位，公屋的流轉明顯減慢了。輪候上公屋的市民，等候時間自是更長了。這是停建居屋阻礙社會流動的第一層。</p>
<p>居屋計劃直接幫助了三十多萬個家庭成為業主，購買二手居屋的人士也超過五萬戶，至於出售居屋轉購私人住宅的家庭，估計數目也以萬計; 停建居屋後，低收入人士及公屋居民完業主夢的機會，更形渺茫。這是停建居屋阻礙社會流動的第二層。<strong></strong></p>
<p>公營租住房屋政策的財政穩健性也受到威脅。房委會分拆商場及停車場業務出售，部份原因正是停售居屋後失去賣樓收入。出售居屋貨尾單位及居屋補價所得，短期內可以為房委會帶來額外收入，但這項財政資源終有耗盡的一天，屆時公營房屋的興建及管理開支將成為特區政府的沉重負擔。</p>
<p><strong>復建居屋的政策原則</strong><strong></strong></p>
<p>復建居屋不可能是單項的政策改變，還涉及整體施政理念以至相關公共政策原則的根本改變。特區政府在調整居屋政策時，應重新確立以下原則：</p>
<p>(一) 擁有自置物業有助培養市民的歸屬感、促進社會流動，及提升社會穩定程度；</p>
<p>(二) 公共房屋政策除照顧弱勢社群外，也應兼顧低收入階層的需要；</p>
<p>(三) 資助置業計劃及租住公營房屋可以並行不悖；</p>
<p>(四) 居屋有助減少公屋居民對房屋資助的依賴、加速公屋流轉，為公營房屋提供穩定的財政來源，從而提高公營房屋政策的可持續性。</p>
<p>復建居屋初期，社會人士可能對八萬五政策心有餘悸，故應以供求平衡為主要考慮原則，在未來數年把居屋供應數目訂在每年八千個左右的水平。</p>
<p>居屋單位分配辦法方面，宜採取七成單位分配給綠表申請者、三成單位分配給白表申請者的比例，估計每年會有五千六百個單位分配給公屋住戶或公屋輪候人士。在二零零七及二零零八年，公屋居民透過一手及二手市場購買居屋及私人參建居屋單位而交回公屋的數目，分別達到三千五百個及四千兩百個左右，故估計整體公屋居民每年可以吸納五千個新單位。</p>
<p>售予合資格白表申請者的居屋單位每年約為兩千四百個，與過去五年私人住宅入住量與落成量的平均差距（約二千五百個）相當接近，不會危害地產市場的穩定性。</p>
<p><strong>三大「關鍵問題」乃拖延手段</strong><strong></strong></p>
<p>政府諮詢文件的最後部份提出了三大為發問而發問的「關鍵問題」，等於再全盤檢討房屋資助政策。既然歷史證明居屋政策行之有效，全盤檢討不知何年何月才有定論，這是否意味現屆政府在餘下任期不想多惹是非，因而把重要的政策拖延下去?</p>
<p>比較務實的做法是依循本港公營房屋以至房屋政策發展的歷程，採取循序漸進策略把檢討範圍收窄至復建居屋問題，日後再視乎市場情況及市民需要作調整。這樣的話，為何資助市民自置居所、應協助哪些人士，及以哪種形式協助這三大問題的答案，都可以從居屋政策的既定政策目標、申請者的資格與資助額度找到。</p>
<p>必須指出，以置業貸款計劃資助市民在極為波動的私樓市場買樓，道德風險極大，歷史教訓說明不可重蹈覆轍！再者，置業貸款會人為地推高住宅物業的需求，使樓價進一步攀升，這絕非市民願見的政策效果！</p>
<p>適度復建居屋的好處顯而易見。特首宜糾正過去幾年忽略市民居住需要的弊病，使基層市民重燃對生活持續改善的希望。</p>
<p>（詳見公共專業聯盟網站《回到「有瓦遮頭」時: 對復建居屋問題的政策建議<strong></strong></p>
<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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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龍家麟 : 知識型經濟不能築在天空之城</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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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03 Sep 2010 09:41:29 +0000</pubDate>
		<dc:creator>Lion</dc:creator>
				<category><![CDATA[信報專欄]]></category>
		<category><![CDATA[知識型經濟]]></category>
		<category><![CDATA[龍家麟]]></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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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2010 年 9月3日 刊 《信報》專業眼
龍家麟
公共專業聯盟
www.procommons.org.hk
特首曾蔭權於去年的施政報告中提出，香港必須走向高增值的知識型經濟，更指出以「創新」及「知識」為本的產業，不限於六項優勢產業，也包括四大支柱產業，問題是以行業為主的直向發展模式流於支離破碎，橫向發展才能促成行業間產生協同效應，才是真正的知識型經濟的發展戰略。
內地「走出去」 對香港的雙刃劍
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在今年的財政預算案亦提出，香港可以配合國家的發展策略，進一步邁向知識型及高增值經濟。內地實行改革開放超過三十年，鼓勵企業 「走出去」成為國策也有多年，但大部份企業始終未能成功「走出去」，原因之一是這些「世界工廠」生產的本土產品，頗大比例未能達到國際知識產權的標準。國 際知識產權有其複雜性，香港可以憑藉優越的法律制度、國際網絡，與業務經驗幫助解決問題，理應有廣泛的參與及發展空間。可是，事態卻朝相反的方向發展，內 地公司近年逐步減少對香港的依賴，駐港的地區總部及地區辦事處的數目不升反跌，由二零零五年六月的二百六十七間減至二零零九年六月的二百二十三間，跌幅超 過百分之十六。
優良的營商環境一向是本港經濟賴以持續發展的主要憑藉，這些「第一層次商業條件」（例如：健全的法制，開放的社會環境，完整的制度框架）無論如何優良，也無法改變香港作為中介人的局限性，隨著內地對外直接交往愈形頻繁，香港若不能創造新的競爭優勢，便難逃邊緣化的厄運。
知識型經濟  持續發展必由之路
為此，香港須進一步改善「第二層次商業條件」，包括培養優秀的人力資源、提升生產者服務業多樣化程度、締造有利創新環境的公共政策等，俾能累積研發 創新能力，及高增值、高知識內涵的「無形投入」，進而鼓勵企業利用這些「軟技術支援」持續創造經濟價值，逐步擴大知識型經濟的規模。另一方面，內地缺乏成 熟的法律環境及法治精神，以至企業難以獨力為產品建立國際品牌，及確立具長遠經濟利益的「自主知識產權」。香港具備自由開放的環境，不但有利本地知識型經 濟的發展，更可以為內地知識型經濟發展出一分力。
完善的知識產權制度對知識型經濟的發展至關重要。知識產權署其實可以為知識型經濟的發展提供「軟技術支援」，問題是該署現時的工作重點限於「保護知 識產權」，最多只能幫助他們「從現有知識資本中鑒別潛在收入來源，並就這些收入來源制訂市場推廣計劃」。特區政府可以多走一步，星加坡、蘇格蘭及芬蘭的例 子可茲參考。星加坡政府早在1960年代便成立高層次的統籌單位 ─ 經濟發展局(EDB)，透過科技研究局(A-STAR)，協調跨學科以至海外投資。
特區政府宜考慮以知識型經濟作為發展經濟的策略性思維。推廣香港船舶註冊服務的成功經驗，值得參考。特區政府在一九九九年實施創新的驗船安排和註冊 船舶品質管理系統，促成在本港註冊船舶總噸位大幅增加，由一九九七年十一月的五百五十萬噸最低位增至二零一零七月的五千二百萬噸的歷史高位，並帶動船舶買 賣交易、融資保險服務等。跟船舶比較，知識型經濟所涉及的服務範圍更廣，內地未能為產品提供適當的驗證、包裝、註冊、品牌建設等，香港可以補內地這方面的 不足。
特區政府也須調整對知識型經濟的界定。政府統計處出版的《香港 ─  知識型經濟統計透視》是認識本港知識型經濟的權威性刊物，可是報告的重點限於資訊及通訊科技的普及與應用情況，人力資源發展及創新系統的介紹卻流於泛泛之 談，完全忽略本港是服務型經濟的特性，四大支柱產業及六大優勢產業與知識相關的資料均付諸闕如。特區政府若要發展知識型經濟，除了投入更多資源針對性地培 養人才外，更須全面監察有關行業的知識含量、人力資源狀況、資料收集及統計等。
發展知識型經濟應提升至策略性高度，為此財政司司長應考慮設立「知識經濟協調組」，負責統籌及協調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和其他政府部門，及時制定及處理知識型經濟的相關政策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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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tent:encoded><![CDATA[<p>2010 年 9月3日 刊 《信報》專業眼</p>
<p style="text-align: right;"><strong>龍家麟</strong></p>
<p style="text-align: right;"><strong>公共專業聯盟</strong></p>
<p style="text-align: right;"><strong>www.procommons.org.hk</strong></p>
<p>特首曾蔭權於去年的施政報告中提出，香港必須走向高增值的知識型經濟，更指出以「創新」及「知識」為本的產業，不限於六項優勢產業，也包括四大支柱產業，問題是以行業為主的直向發展模式流於支離破碎，橫向發展才能促成行業間產生協同效應，才是真正的知識型經濟的發展戰略。</p>
<p><strong>內地</strong><strong>「</strong><strong>走出去</strong><strong>」 </strong><strong>對香港的雙刃劍</strong></p>
<p>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在今年的財政預算案亦提出，香港可以配合國家的發展策略，進一步邁向知識型及高增值經濟。內地實行改革開放超過三十年，鼓勵企業 「走出去」成為國策也有多年，但大部份企業始終未能成功「走出去」，原因之一是這些「世界工廠」生產的本土產品，頗大比例未能達到國際知識產權的標準。國 際知識產權有其複雜性，香港可以憑藉優越的法律制度、國際網絡，與業務經驗幫助解決問題，理應有廣泛的參與及發展空間。可是，事態卻朝相反的方向發展，內 地公司近年逐步減少對香港的依賴，駐港的地區總部及地區辦事處的數目不升反跌，由二零零五年六月的二百六十七間減至二零零九年六月的二百二十三間，跌幅超 過百分之十六。</p>
<p>優良的營商環境一向是本港經濟賴以持續發展的主要憑藉，這些「第一層次商業條件」（例如：健全的法制，開放的社會環境，完整的制度框架）無論如何優良，也無法改變香港作為中介人的局限性，隨著內地對外直接交往愈形頻繁，香港若不能創造新的競爭優勢，便難逃邊緣化的厄運。</p>
<p><strong>知識型經濟 </strong><strong> </strong><strong>持續發展必由之路</strong></p>
<p>為此，香港須進一步改善「第二層次商業條件」，包括培養優秀的人力資源、提升生產者服務業多樣化程度、締造有利創新環境的公共政策等，俾能累積研發 創新能力，及高增值、高知識內涵的「無形投入」，進而鼓勵企業利用這些「軟技術支援」持續創造經濟價值，逐步擴大知識型經濟的規模。另一方面，內地缺乏成 熟的法律環境及法治精神，以至企業難以獨力為產品建立國際品牌，及確立具長遠經濟利益的「自主知識產權」。香港具備自由開放的環境，不但有利本地知識型經 濟的發展，更可以為內地知識型經濟發展出一分力。</p>
<p>完善的知識產權制度對知識型經濟的發展至關重要。知識產權署其實可以為知識型經濟的發展提供「軟技術支援」，問題是該署現時的工作重點限於「保護知 識產權」，最多只能幫助他們「從現有知識資本中鑒別潛在收入來源，並就這些收入來源制訂市場推廣計劃」。特區政府可以多走一步，星加坡、蘇格蘭及芬蘭的例 子可茲參考。星加坡政府早在1960年代便成立高層次的統籌單位 ─ 經濟發展局(EDB)，透過科技研究局(A-STAR)，協調跨學科以至海外投資。</p>
<p>特區政府宜考慮以知識型經濟作為發展經濟的策略性思維。推廣香港船舶註冊服務的成功經驗，值得參考。特區政府在一九九九年實施創新的驗船安排和註冊 船舶品質管理系統，促成在本港註冊船舶總噸位大幅增加，由一九九七年十一月的五百五十萬噸最低位增至二零一零七月的五千二百萬噸的歷史高位，並帶動船舶買 賣交易、融資保險服務等。跟船舶比較，知識型經濟所涉及的服務範圍更廣，內地未能為產品提供適當的驗證、包裝、註冊、品牌建設等，香港可以補內地這方面的 不足。</p>
<p>特區政府也須調整對知識型經濟的界定。政府統計處出版的《香港 ─  知識型經濟統計透視》是認識本港知識型經濟的權威性刊物，可是報告的重點限於資訊及通訊科技的普及與應用情況，人力資源發展及創新系統的介紹卻流於泛泛之 談，完全忽略本港是服務型經濟的特性，四大支柱產業及六大優勢產業與知識相關的資料均付諸闕如。特區政府若要發展知識型經濟，除了投入更多資源針對性地培 養人才外，更須全面監察有關行業的知識含量、人力資源狀況、資料收集及統計等。</p>
<p>發展知識型經濟應提升至策略性高度，為此財政司司長應考慮設立「知識經濟協調組」，負責統籌及協調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和其他政府部門，及時制定及處理知識型經濟的相關政策及問題。</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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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梁繼昌 : 法定機構招聘變特區版「封爵」</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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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26 Aug 2010 04:29:39 +0000</pubDate>
		<dc:creator>Lion</dc:creator>
				<category><![CDATA[信報專欄]]></category>
		<category><![CDATA[梁繼昌]]></category>
		<category><![CDATA[特區]]></category>
		<category><![CDATA[高官]]></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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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2010 年8月26日 刊 《信報》專業眼
 
梁繼昌
公共專業聯盟副主席
www.procommons.org.hk
上星期在中環與快將退休的律政署外籍高官午膳餞別。外籍高官服務香港二十多年，退休後兩袖清風，報讀了一年的專業烹飪課程以惡補烹飪技術，好在老家經營法式bistro。聽着他在滿懷憧憬地描繪將來的這家bistro，我不禁肅然起敬。
但不是所有退休高官都如此自律。根據報導，單在去年，政府共收到36名首長級公務員共59宗申請，要求離開政府後從事外間工作，而全部申請只有兩宗被拒; 獲批的申請中26宗屬私營商業機構。而另一退休高官俱樂部，卻是法定機構的主席或行政總裁。
獵頭秀掩飾「封爵」 衝擊監察制度 
退休高官執掌這些機構，欠的未必是行政能力，而是獨立性及公信力。好些法定機構的成立的目的，是要在政府架構以外獨立運作，以便更公正無私地執行某些條例賦予的權力，而這些機構監察的對象亦包括了政府各部門。最近政府委任被指有侵犯員工私隱前科的前郵政署署長蔣任宏執掌個人資料私隱專員一職，社會嘩然，一致批評政府立了極壞的例子: 難道香港竟人材凋零至此，非要找聽教聽話的自己人不行，即使他的往績備受各界質疑? 專員上任不足一個月，私隱副專員一職又出缺，箇中原因耐人尋味，是政府人力資源配套失策或其他原因? 政府必須向公眾交待。
法定機構招聘高層多是公開招聘，更請來名牌獵頭公司主理，而政府更要向獵頭公司付出相等於最少六個月薪金的佣金。但是，如公開招聘只是一場秀，而政府已早有退休高官作準備，實則政府是倒錢落海，亦是欺騙市民，找不到最佳人材之餘，最嚴重的是狠狠打擊了法定機構原應獨立公正的地位。
巴黎原則 強調監察機構自主獨立 
公眾的關注，事出有因亦合情合理，在香港欠缺一個合乎聯合國準則的人權委員會的情況下，三個人權機構包括平等機會委員會、申訴專員公署與私隱專員公署，皆由前政府高官掌權，是巧合乎?
聯合國人權公署對具有人權監察職能的法定機構的組成及運作，早已有詳細指引。按《關於促進和保護人權的國家機構的地位的原則》(Principles Relating to the Status and Functioning of National Institutions for Protection and Promotion of Human Rights，亦稱《巴黎原則》/Paris Principles)(註)，關於此等國家機構的「組成和獨立性與多元化的保障」一項有下列的要求:
一)    國家機構的組成及其成員的任命，不論是通過選舉產生還是通過其他方式產生，必須按照一定程序予以確定，這一程序應提供一切必要保障，以確保參與促進和保護人權的(民治社會的)社會力量的多元代表性…… ;
二)    國家機構應具備使其能順利開展活動的基礎結構，特別是充足的經費…… 以便獨立於政府，而不受可能影響其獨立性的財政控制;
三)    為了確保國家機構成員的任務期限的穩定(沒有這一點就不可能有真正的獨立性)，對他們的任命應通過一項正式法令來實行，這法令應規定明確的任務期限。只要機構的成員多元化得到保證，這種任務期限可延續。
機構首長招聘不能黑箱作業 
必須注意的是，《巴黎原則》在有關「組成和獨立性與多元化的保障」的這部分，強調的是要確保機構在職能上保持自主，並在運作上獨立。機構最高負責人和成員，應有捍衛人權的背景和往績，以確保他們能有真正的人權價值和承擔，並有相當的意識、警覺性，這樣則機構就較有傾向和能力維持自主與獨立，有效地捍衛和促進人權。
不奢望夕陽政府在餘下的兩年管治歲月會按Paris Principles改進多少，但連向公眾及應徵者交待招聘程序的基本動作也欠奉，則絕對是不負責任。這包括遴選委員會的組成、向誰負責、應徵者的背境學歷、有多少前公務員申請該職位、有多少應徵者獲首輪及次輪面試的統計數字等，絕對是公眾有權得知的資訊。
醫管局行政總裁一職正作全球招聘，這職系並非關乎人權監察職能，未知政府是否因此而作出比較透明的處理?
(註: 據立法會2007年的文件，多位學者包括Raj Kumar、Michael Davis、Carole Petersen、陳漢宣，與香港大學比較法及公法研究中心，均認為香港現有的人權架構並不符合《巴黎原則》，詳見www.legco.gov.hk/yr06-07/chinese/sec/library/0607in06-c.pdf。而2008年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人權保障機制小組報告，亦指香港的人權機構如平機會、私隱專員及申訴專員，在組成、授權及獨立性方面並不符合《巴黎原則》，詳見www.legco.gov.hk/yr07-08/chinese/panels/ha/ha_hrpm/reports/ha_hrpmcb2-2218-c.pdf。)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2010 年8月26日 刊 《信報》專業眼</p>
<p><strong> </strong></p>
<p style="text-align: right;"><strong>梁繼昌</strong></p>
<p style="text-align: right;"><strong>公共專業聯盟副主席</strong></p>
<p style="text-align: right;"><strong><a href="http://www.procommons.org.hk/">www.procommons.org.hk</a></strong></p>
<p>上星期在中環與快將退休的律政署外籍高官午膳餞別。外籍高官服務香港二十多年，退休後兩袖清風，報讀了一年的專業烹飪課程以惡補烹飪技術，好在老家經營法式bistro。聽着他在滿懷憧憬地描繪將來的這家bistro，我不禁肅然起敬。</p>
<p>但不是所有退休高官都如此自律。根據報導，單在去年，政府共收到36名首長級公務員共59宗申請，要求離開政府後從事外間工作，而全部申請只有兩宗被拒; 獲批的申請中26宗屬私營商業機構。而另一退休高官俱樂部，卻是法定機構的主席或行政總裁。</p>
<p><strong>獵頭秀</strong><strong>掩飾</strong><strong>「</strong><strong>封爵</strong><strong>」</strong><strong> </strong><strong>衝擊監察制度</strong><strong> </strong></p>
<p>退休高官執掌這些機構，欠的未必是行政能力，而是獨立性及公信力。好些法定機構的成立的目的，是要在政府架構以外獨立運作，以便更公正無私地執行某些條例賦予的權力，而這些機構監察的對象亦包括了政府各部門。最近政府委任被指有侵犯員工私隱前科的前郵政署署長蔣任宏執掌個人資料私隱專員一職，社會嘩然，一致批評政府立了極壞的例子: 難道香港竟人材凋零至此，非要找聽教聽話的自己人不行，即使他的往績備受各界質疑? 專員上任不足一個月，私隱副專員一職又出缺，箇中原因耐人尋味，是政府人力資源配套失策或其他原因? 政府必須向公眾交待。</p>
<p>法定機構招聘高層多是公開招聘，更請來名牌獵頭公司主理，而政府更要向獵頭公司付出相等於最少六個月薪金的佣金。但是，如公開招聘只是一場秀，而政府已早有退休高官作準備，實則政府是倒錢落海，亦是欺騙市民，找不到最佳人材之餘，最嚴重的是狠狠打擊了法定機構原應獨立公正的地位。</p>
<p><strong>巴黎原則</strong><strong> </strong><strong>強調</strong><strong>監察機構</strong><strong>自主獨立</strong><strong> </strong></p>
<p>公眾的關注，事出有因亦合情合理，在香港欠缺一個合乎聯合國準則的人權委員會的情況下，三個人權機構包括平等機會委員會、申訴專員公署與私隱專員公署，皆由前政府高官掌權，是巧合乎?</p>
<p>聯合國人權公署對具有人權監察職能的法定機構的組成及運作，早已有詳細指引。按《關於促進和保護人權的國家機構的地位的原則》(Principles Relating to the Status and Functioning of National Institutions for Protection and Promotion of Human Rights，亦稱《巴黎原則》/Paris Principles)(註)，關於此等國家機構的「組成和獨立性與多元化的保障」一項有下列的要求:</p>
<p>一)    國家機構的組成及其成員的任命，不論是通過選舉產生還是通過其他方式產生，必須按照一定程序予以確定，這一程序應提供一切必要保障，以確保參與促進和保護人權的(民治社會的)社會力量的多元代表性…… ;</p>
<p>二)    國家機構應具備使其能順利開展活動的基礎結構，特別是充足的經費…… 以便獨立於政府，而不受可能影響其獨立性的財政控制;</p>
<p>三)    為了確保國家機構成員的任務期限的穩定(沒有這一點就不可能有真正的獨立性)，對他們的任命應通過一項正式法令來實行，這法令應規定明確的任務期限。只要機構的成員多元化得到保證，這種任務期限可延續。</p>
<p><strong>機構</strong><strong>首長招聘不能黑箱作業</strong><strong> </strong></p>
<p>必須注意的是，《巴黎原則》在有關「組成和獨立性與多元化的保障」的這部分，強調的是要確保機構在職能上保持自主，並在運作上獨立。機構最高負責人和成員，應有捍衛人權的背景和往績，以確保他們能有真正的人權價值和承擔，並有相當的意識、警覺性，這樣則機構就較有傾向和能力維持自主與獨立，有效地捍衛和促進人權。</p>
<p>不奢望夕陽政府在餘下的兩年管治歲月會按Paris Principles改進多少，但連向公眾及應徵者交待招聘程序的基本動作也欠奉，則絕對是不負責任。這包括遴選委員會的組成、向誰負責、應徵者的背境學歷、有多少前公務員申請該職位、有多少應徵者獲首輪及次輪面試的統計數字等，絕對是公眾有權得知的資訊。</p>
<p>醫管局行政總裁一職正作全球招聘，這職系並非關乎人權監察職能，未知政府是否因此而作出比較透明的處理?</p>
<p>(註: 據立法會2007年的文件，多位學者包括Raj Kumar、Michael Davis、Carole Petersen、陳漢宣，與香港大學比較法及公法研究中心，均認為香港現有的人權架構並不符合《巴黎原則》，詳見<a href="http://www.legco.gov.hk/yr06-07/chinese/sec/library/0607in06-c.pdf">www.legco.gov.hk/yr06-07/chinese/sec/library/0607in06-c.pdf</a>。而2008年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人權保障機制小組報告，亦指香港的人權機構如平機會、私隱專員及申訴專員，在組成、授權及獨立性方面並不符合《巴黎原則》，詳見www.legco.gov.hk/yr07-08/chinese/panels/ha/ha_hrpm/reports/ha_hrpmcb2-2218-c.pd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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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郭榮鏗 : 飲水思源  認清中國水資源危機</title>
		<link>http://www.procommons.org.hk/water_crisis?lang=zh</link>
		<comments>http://www.procommons.org.hk/water_crisis?lang=zh#comments</comments>
		<pubDate>Fri, 13 Aug 2010 03:14:49 +0000</pubDate>
		<dc:creator>Lion</dc:creator>
				<category><![CDATA[信報專欄]]></category>
		<category><![CDATA[water crisis]]></category>
		<category><![CDATA[中國水資源]]></category>
		<category><![CDATA[危機]]></category>
		<category><![CDATA[郭榮鏗]]></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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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English) 今時今日，「樓下閂水喉」的故事已成絕響。我們理所當然地認為，雨水和食水，永遠取之不盡。然而，事實是否這樣？若有一天，連東江水也不敷應用，香港的命運又會如何？]]></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div id="_mcePaste"><span style="font-family: arial, helvetica; line-height: 22px; font-size: 14px; color: #333333;"><span style="color: blue;">2010年8月13日 《信報—專業眼》</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small;"><span style="color: blue;">郭榮鏗 (公共專業聯盟) </span></span><a style="color: #644527;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href="http://www.procommons.org.hk/"><span style="font-size: small;">www.procommons.org.hk</span></a></p>
<p>世上有許多必要的東西，都是上天免費賦予的，如陽光、空氣。但也因此，我們經常對天然資源的供應問題，掉以輕心。今時今日，「樓下閂水喉」的故事已成絕響。<strong>我們理所當然地認為，雨水和食水，永遠取之不盡。然而，事實是否這樣</strong>？</p>
<p>一直以來，香港都很依賴外來供水。香港與廣東省之間有一紙協議，廣東省每年以三十億港元的售價，定量向香港供水約十億立方米，即使在旱年，東江向香港的供水也會得到保證。不過，協議並沒有認真預計，<strong>若有一天，連東江水也不敷應用，香港的命運又會如何</strong>？</p>
<p><strong><span style="color: #b45f06;"><span style="color: #333333; font-weight: normal;"><strong><span style="color: #b45f06;">廣州面臨供水問題</span></strong></span></span></strong></p>
<p><strong><strong> </strong></strong></p>
<p><strong><strong></p>
<div class="separator" style="clear: both; text-align: center; display: inline !important;"><a style="color: #644527;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clear: left; margin-bottom: 1em; margin-right: 1em; display: inline !important;" href="http://2.bp.blogspot.com/_I25KcZwnxOg/TGS5cVesXTI/AAAAAAAAAdc/wVqhjI17mgk/s1600/yangtze.jpg"><img class="alignleft" style="padding: 1px; border: 0px initial initial;" src="http://2.bp.blogspot.com/_I25KcZwnxOg/TGS5cVesXTI/AAAAAAAAAdc/wVqhjI17mgk/s1600/yangtze.jpg" border="0" alt="" width="224" height="300" /></a></div>
<p></strong></strong>近年，全國上下，包括廣州也面對供水的挑戰。廣東人口稠密，早被聯合國環境計劃列為「供水緊張」的地區。去年尤其大旱，三十四個縣市受災。廣東以外，中國其他地區亦面臨嚴峻挑戰，包括缺水、地下水水平下跌、鹽水入侵、水質污染、工農業用水需求增長等等。</p>
<p></span></div>
<div>
<p><strong>展望未來，全球氣候變化加劇，大旱年可能愈來愈多。香港的住宅用水量驚人，每日人均約二百二十公升，遠高於全球平均每日人均的一百七十公升。若遇旱災，香港必然首當其衝。</strong></p>
<p><strong><strong><span style="font-size: large; background-color: #ffe599;">是以我們必須針對整個東江流域的水資源運用，提出可持續發展方案：如何規劃和管理、誰來投資和執行，都是各級省、市政府間不能迴避的議題</span></strong><span style="font-size: x-large;">。</span></p>
<p>放眼世界各國，可供參考的例子不少。以<strong>泰晤士河</strong>為例，由上游抽出河水使用後，經處理再排入河中，下游城市便可再次使用，以解供水不足之患。反觀香港、深圳和東莞市，因為沒有這個潔淨及排水的安排，紛紛鋪設專用管道到上游取水。</p>
<p>鄰近一點的<strong>新加坡</strong>，同樣是非常值得參考的例子。我們總以為，新加坡地少雨多，水供應沒什麼問題。事實上，作為一個擁有四百八十萬人口的島國，新加坡並沒有足夠土地集水和儲水。一九四二年日軍侵佔新加坡時炸毀供水管的一段歷史，是總統李光耀以至所有國民的夢魘。</p>
<p><strong><span style="color: #b45f06;">星洲供求兩邊應付</span></strong></p>
<div class="separator" style="clear: both; text-align: center;"><a style="color: #644527;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clear: right; float: right; margin-bottom: 1em; margin-left: 1em;" href="http://1.bp.blogspot.com/_I25KcZwnxOg/TGS5MTY25VI/AAAAAAAAAdU/Qdq1WIC0XEo/s1600/833899_singapore_cbd.jpg"><img style="padding: 1px; border: 1px solid #cccccc;" src="http://1.bp.blogspot.com/_I25KcZwnxOg/TGS5MTY25VI/AAAAAAAAAdU/Qdq1WIC0XEo/s1600/833899_singapore_cbd.jpg" border="0" alt="" /></a></div>
<p></strong></p>
</div>
<div>今日，除了依靠雨水外，新加坡還須要將海水化淡及從馬來西亞進口食水。但新加坡與鄰國的關係時有緊張，兩條關於供水的條約簽訂於五十年前，將分別於二○一一及二○六一年到期，當地政府時刻居安思危，為着足夠的供水籌謀。</div>
<div>新加坡在一九六五年立國以後，為了擺脫對別國的依賴，可說是「滴水不漏」，無論在街上、水池、高樓大廈天台以至天橋都有蓄水的設施；雨水被收集後經輸水管引到水庫儲存，再送到各處理廠過濾，使水質達到一定的飲用標準。</div>
<div>
<p>為了方便潔淨雨水，豬鴨場被取締，工廠和商業亦相繼被遷移到市郊的工業區。經處理過的廢水，大部分會被排放到五公里外的海裏，減少對環境的污染。另有一些則被應用於循環再用作工業或冷凍用途，亦可混合水庫貯水供飲用。</p>
<p>為了提高蓄水面積，新加坡政府正興建兩個新水庫。第一個預計於明年落成，其時蓄水面積將擴大到全國土地面積的三分之二。據估計，再用水與淡化海水在不久的將來，將能滿足百分之二十五至三十的需求。</p>
<p>另一方面，國民對用水的需求亦得到控制。天天面對大大小小的宣傳，新加坡人早就裝置了低用水量的水龍頭與馬桶；政府亦呼籲國民減少洗澡與洗衣服時的用水。</p>
<p>因此，新加坡每天人均用水量由二○○三年的一百六十五升，下降至目前的一百五十五升。此外，新加坡的水費系統鼓勵節約用水；如家庭每月用水量超過四十立方米，水費與耗水稅都被調高。政府對不同衞生設施收費，工業用水遠較家用水昂貴。</p>
</div>
<div>
<p><span style="font-family: arial, helvetica; line-height: 22px; font-size: 14px; color: #333333;"><strong><span style="color: #b45f06;">港府無危機意識</span></strong></span></p>
<div class="separator" style="clear: both; text-align: center;"><a style="color: #644527;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clear: left; float: left; margin-bottom: 1em; margin-right: 1em;" href="http://4.bp.blogspot.com/_I25KcZwnxOg/TGS5SqXqulI/AAAAAAAAAdY/FPvn6aMVNQI/s1600/714496_fountain.jpg"><img style="padding: 1px; border: 1px solid #cccccc;" src="http://4.bp.blogspot.com/_I25KcZwnxOg/TGS5SqXqulI/AAAAAAAAAdY/FPvn6aMVNQI/s1600/714496_fountain.jpg" border="0" alt="" /></a></div>
<p>新加坡是如何做到這一切的﹖最重要的原因，莫過於政府對危機的認知。此外，負責水源的公</p>
</div>
<div>
<p>用事務局是一個獨立機構，高薪聘請專業人士管理。他們不聽命於政客，敢於執行決定，如引入私人企業，因此大至水庫、輸水管，小至隔膜與生物反應器，當局都願意花錢投資。這些措施，得到業界大力支持。新加坡有超過五十間中外公司從事水工業，業務都在急速發展。南洋理工大學有三所與水有關的研究單位，而新加坡公司在卡培爾、亞爾及利亞等地都有項目。雖然新加坡還要進口百分之四十用水，但與六十年前的制水之苦相比，也算是擁有了潔淨與可靠的水源。</p>
<p>反觀香港，我們亦面對着類似的問題。全國水源短缺，無人能獨善其身。特區政府是時候認真地處理珍貴的水資源，並制訂一個涉及土地運用、污染控制，以及長遠與內地合作的綜合水資源策略。</p>
</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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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李鉞 : 如何平息鋼線灣卸泥風暴</title>
		<link>http://www.procommons.org.hk/%e6%9d%8e%e9%89%9e-%e5%a6%82%e4%bd%95%e5%b9%b3%e6%81%af%e9%8b%bc%e7%b7%9a%e7%81%a3%e5%8d%b8%e6%b3%a5%e9%a2%a8%e6%9a%b4?lang=zh</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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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28 Jul 2010 02:01:10 +0000</pubDate>
		<dc:creator>Lion</dc:creator>
				<category><![CDATA[信報專欄]]></category>
		<category><![CDATA[卸泥]]></category>
		<category><![CDATA[李鉞]]></category>
		<category><![CDATA[鋼線灣]]></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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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2010 年 7月28日 刊 《信報》專業眼

李鉞 
公共專業聯盟
www.procommons.org.hk
過去兩三年，薄扶林愛琴苑居民飽受海港淨化工程鋼線灣臨時躉船轉運站光污染與噪音的困擾，附近一帶居民本以為這場惡夢隨工程完畢在半年內得以結束，但晴天霹靂，港鐵南港島線（東段）接踵上馬，意味噩夢還要延續兩三年，難怪中外居民異口同聲發出了「我們受夠了！」的怒吼！
究竟這是迫不得已的安排，還是政府政策失誤的惡果？
民間團體「創建香港」（Designing Hong Kong） 本月初發表報告，發現目前港島區政府泥政策存在嚴重問題，每天數百噸從政府工程地盤運出的泥頭，使用柴灣和鋼灣兩個卸泥碼頭時雜亂無章，對數十萬從東區到南區的沿線居民，造成不必要的影響。
南港島線工程會產生大量泥頭，港鐵公司因應政府的要求，改變原先較合理的工程設計，棄用運輸路程較短的奇力灣，改用鋼線灣轉運站處理該等泥石，令運泥車額外消耗一百多萬公升的柴油。
土石泥頭主要來自南風道隧道出口及黃竹坑站，運泥車將經過黃竹坑、香港仔、華富、華貴、薄扶林及數碼港等地，預計每天的運泥車達兩百架次之多，再加上目前渠務署海港淨化工程的運泥車，往返南風道至華富一段的運泥車將達四百架次，勢將對居民造成極大滋擾。
薄扶林一帶居民率先抗議，是因為經驗教訓使他們先知先覺，較其他地方的居民容易掌握該轉運站的負面形響。薄扶林的居民曾去信政府及港鐵公司抗議，更自動組織了多次示威行動，向政府寄出的簽名反對信達三千多封。
筆者與「創建香港」的司馬文和公共專業聯盟的朋友，經過一番深入研究後，認為只要適當應用建築設計及工程的專業知識，可以設計出「零卸泥方案」，辦法是應用「卸泥於出口最接近的地點」的設計原理，設計「堆填毋須外運泥石方案」，在南風道隧道出口附近尋找適合堆填泥石的地方。
政策失誤製造社會矛盾
南港島線（東段）的隧道由金鐘站至南風道，鑽挖隧道產生的泥石數量約為七十萬立方米，金鐘站與南風道出口各處理一半。南風道的三十五萬立方米泥石，其實可利用南風徑工地（即日後南風醫院場址）地勢低窪的特點，把泥石用於平整土地。
據資料顯示，該工地的設計雖然會填土提升地台，但顯然沒有善用地勢的特點，仍然有大量泥石要往外卸運。經實地考察及科學推算後，我們認為只要優化設計，該地段可全數容納三十五萬立方米泥石，毋須運往鋼線灣，卻可令將來醫院的建築設計更靈活，盡用地盤面積而毋須超越高度限制。
黃竹坑港鐵站是泥石的另一主要來源。經實地考察後，我們發覺將來車廠的位置座落黃竹坑舊址，基本上毋須大幅度挖泥及平整。泥石的來源，主要是由於港鐵準備把原本屬於斜坡的地盤剷平，興建面積達四十七萬方呎的商場，再在上蓋興建住宅，可能還包含不少「發水」元素。
「零卸泥方案」減少污染
其實，只要港鐵以新思維調整該地鐵站上蓋的建築設計和布局，縮小商場以至平台的規模，並順應山勢，以拾級式設計安排平台及樓宇分布，這樣土方及卸泥量便能大幅減少。事實上，政府現正根據可持續發展委員會的建議修訂建築環境的規定，包括減少樓面面積豁免、限制樓宇規模以避免造成屏風樓等。
因此，未來新設計的商場、停車場、會所、空中花園、環保設施，以至整體物業的規模均須有相當的縮減。港鐵減少開山劈石，正是切合事宜的修訂。
港鐵目前的長途運輸卸泥方案，產生大量碳排放，顯然比上述「零卸泥方案」製造更多環境染和社會矛盾。更甚者，港鐵興建南港島線的資金，將會全數由公帑支付，使納稅人多花千萬元計的「冤枉錢」。
更令人詫異的是，「創建香港」的研究發現，政府「港島西區渠務工程」承建商現今在鋼線灣使用卸泥區的方式，已經違反了環境許可證的兩項規定：一、在碼頭非法安裝設備；二、違背發出許可證和進行空氣評估時的條件，容許卸泥車在地盤操作。
「創建香港」已經代表受影響的居民致函環保署長，要求向承建商發出停工通知。環保署會否因為涉嫌違規的工程是另一個政府部門，而不敢痛下執法的心？
山雨欲來風滿樓。鋼線灣卸泥風暴一觸即發，能否化戾氣為祥和，要看運輸及房屋局官員能否有足夠的智慧，和港鐵能否從善如流，廣納專家與居民的意見。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2010 年 7月28日 刊 《信報》專業眼</p>
<p style="text-align: right;">
<p style="text-align: right;">李鉞<strong> </strong></p>
<p style="text-align: right;"><strong>公共專業聯盟</strong><a href="../" target="_blank"></a></p>
<p style="text-align: right;"><a href="../" target="_blank">www.procommons.org.hk</a></p>
<p>過去兩三年，薄扶林愛琴苑居民飽受海港淨化工程鋼線灣臨時躉船轉運站光污染與噪音的困擾，附近一帶居民本以為這場惡夢隨工程完畢在半年內得以結束，但晴天霹靂，港鐵南港島線（東段）接踵上馬，意味噩夢還要延續兩三年，難怪中外居民異口同聲發出了「我們受夠了！」的怒吼！</p>
<p>究竟這是迫不得已的安排，還是政府政策失誤的惡果？</p>
<p>民間團體「創建香港」（Designing Hong Kong） 本月初發表報告，發現目前港島區政府泥政策存在嚴重問題，每天數百噸從政府工程地盤運出的泥頭，使用柴灣和鋼灣兩個卸泥碼頭時雜亂無章，對數十萬從東區到南區的沿線居民，造成不必要的影響。</p>
<p>南港島線工程會產生大量泥頭，港鐵公司因應政府的要求，改變原先較合理的工程設計，棄用運輸路程較短的奇力灣，改用鋼線灣轉運站處理該等泥石，令運泥車額外消耗一百多萬公升的柴油。</p>
<p>土石泥頭主要來自南風道隧道出口及黃竹坑站，運泥車將經過黃竹坑、香港仔、華富、華貴、薄扶林及數碼港等地，預計每天的運泥車達兩百架次之多，再加上目前渠務署海港淨化工程的運泥車，往返南風道至華富一段的運泥車將達四百架次，勢將對居民造成極大滋擾。</p>
<p>薄扶林一帶居民率先抗議，是因為經驗教訓使他們先知先覺，較其他地方的居民容易掌握該轉運站的負面形響。薄扶林的居民曾去信政府及港鐵公司抗議，更自動組織了多次示威行動，向政府寄出的簽名反對信達三千多封。</p>
<p>筆者與「創建香港」的司馬文和<strong>公共專業聯盟</strong>的朋友，經過一番深入研究後，認為只要適當應用建築設計及工程的專業知識，可以設計出「零卸泥方案」，辦法是應用「卸泥於出口最接近的地點」的設計原理，設計「堆填毋須外運泥石方案」，在南風道隧道出口附近尋找適合堆填泥石的地方。</p>
<p>政策失誤製造社會矛盾</p>
<p>南港島線（東段）的隧道由金鐘站至南風道，鑽挖隧道產生的泥石數量約為七十萬立方米，金鐘站與南風道出口各處理一半。南風道的三十五萬立方米泥石，其實可利用南風徑工地（即日後南風醫院場址）地勢低窪的特點，把泥石用於平整土地。</p>
<p>據資料顯示，該工地的設計雖然會填土提升地台，但顯然沒有善用地勢的特點，仍然有大量泥石要往外卸運。經實地考察及科學推算後，我們認為只要優化設計，該地段可全數容納三十五萬立方米泥石，毋須運往鋼線灣，卻可令將來醫院的建築設計更靈活，盡用地盤面積而毋須超越高度限制。</p>
<p>黃竹坑港鐵站是泥石的另一主要來源。經實地考察後，我們發覺將來車廠的位置座落黃竹坑舊址，基本上毋須大幅度挖泥及平整。泥石的來源，主要是由於港鐵準備把原本屬於斜坡的地盤剷平，興建面積達四十七萬方呎的商場，再在上蓋興建住宅，可能還包含不少「發水」元素。</p>
<p>「零卸泥方案」減少污染</p>
<p>其實，只要港鐵以新思維調整該地鐵站上蓋的建築設計和布局，縮小商場以至平台的規模，並順應山勢，以拾級式設計安排平台及樓宇分布，這樣土方及卸泥量便能大幅減少。事實上，政府現正根據可持續發展委員會的建議修訂建築環境的規定，包括減少樓面面積豁免、限制樓宇規模以避免造成屏風樓等。</p>
<p>因此，未來新設計的商場、停車場、會所、空中花園、環保設施，以至整體物業的規模均須有相當的縮減。港鐵減少開山劈石，正是切合事宜的修訂。</p>
<p>港鐵目前的長途運輸卸泥方案，產生大量碳排放，顯然比上述「零卸泥方案」製造更多環境染和社會矛盾。更甚者，港鐵興建南港島線的資金，將會全數由公帑支付，使納稅人多花千萬元計的「冤枉錢」。</p>
<p>更令人詫異的是，「創建香港」的研究發現，政府「港島西區渠務工程」承建商現今在鋼線灣使用卸泥區的方式，已經違反了環境許可證的兩項規定：一、在碼頭非法安裝設備；二、違背發出許可證和進行空氣評估時的條件，容許卸泥車在地盤操作。</p>
<p>「創建香港」已經代表受影響的居民致函環保署長，要求向承建商發出停工通知。環保署會否因為涉嫌違規的工程是另一個政府部門，而不敢痛下執法的心？</p>
<p>山雨欲來風滿樓。鋼線灣卸泥風暴一觸即發，能否化戾氣為祥和，要看運輸及房屋局官員能否有足夠的智慧，和港鐵能否從善如流，廣納專家與居民的意見。</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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