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報專欄 | July 15th, 2010 |

2010 年 7月15日 刊 《信報》專業眼

韋志堅

公共專業聯盟土地及多元經濟組召集人

www.procommons.org.hk

剛過去的六月八日,是一個重要的日子。那天不是筆者的生日或甚麼紀念日,而是政府經過八年後第一次不通過勾地而主動推出土地拍賣。財政司更指出如有需要,政府會繼績主動賣地。筆者認為這標誌著政府已恢復停了八年的賣地制度,這是重要的政策改變,是我樂於見到的。

兩年前,我和一班志同道合的朋友,在公共專業聯盟內建立了專題研究組,負責研究地產市場對經濟的影響。我們的結論是香港要建構一個公平的土地及物業市場,而第一項政策建議就是恢復賣地。報告完成後,我們積極向社會各界推廣,活動包括撰文、製作動畫、學校演講、拜訪社區與政團、小組討論會、公開論壇和廣告等,期引起各界關注此影響香港經濟的最大元素 (詳見www.procommons.org.hk,點擊土地政策)。兩年來,大家都是放工後開會籌劃,經費也是組員自己捐出來的,為的,就是對長期不公平的土地及物業市場看不過眼。

不規管等於製造市場不公平

差不多同一時間,曾特首講錯了說話,指市民未能買樓的原因是「太揀擇」。同時,物業市場上真真假假的「天價」頻現。市民大眾都看到土地市場的壟斷,和物業市場的不公平情況,因而產生強大的民意要求恢復賣地。

筆者要指出恢復賣地只是建構公平土地與物業市場的第一步,我們還有兩步要走下去。第一:我們要通過立法禁止任何物業市場的操控行為。第二:我們要降低入場門檻,開放物業發展市場予不同規模的發展商。這樣,才能建構一個公平的、供求雙方議價能力相若、競爭性高的土地與物業市場。

關於第一步政府立法禁止市場操控行為,我們認為正如股票市場一樣,一個公平的土地與物業市場:(一)不應有搭棚造價的行為;(二)不應有內幕交易;(三)應該立即及準確公佈所有影響價格的資訊。股票市場便有這方面的法例監管,例如証券及期貨條例第275、277、278條等,是禁止搭棚造價和發放虛假或誤導性資料的法例。市民購買房屋很可能是一生中最重要的投資,與投資股票市場並無分別,政府應有相類似的法例監管物業市場。在恢復賣地後,我們認為政府必須把重點放在這方面,「股市、樓市法例合一」。我們留意到近期有些報章社評,也有同樣的觀點; 筆者相信這也是市民大眾的願望。政府應積極考慮順應民意,建構一個公平的物業市場。香港實行市場經濟,在市場運作中政府除了擔任一個球證的角色外,也有一個建構公平市場的責任。

開放市場讓香港回復競爭力

關於第二步降低入場門檻以開放物業發展市場,我們認為要建構一個公平的、供求雙方議價能力相若、競爭性高的物業市場,政府必須實行開放物業發展市場的政策。這裏說的開放市場,是類似政府近年開放電訊市場的那種政策性轉變。放眼近年很多已發展的經濟體系,都實行開放市場以增加競爭的政策; 開放的行業除電訊外,更擴展至電力市場。有些國家的小型發電廠,也可以通過價格競投,供電給聯網,進入電力市場,令電力市場成為一個競爭性高的市場,有利降低價格並令產電更有效率。香港的物業市場,就是要通過開放市場的政策,令小型發展商也可參與,提高市場的競爭性,讓物業價格回到一個正常的水平,最終達到改善市民生活、降低營商成本、刺激經濟多元化、提高香港競爭力的目標。

其中一個開放住宅物業市場的方法,就是讓原住宅物業業主,通過「原業主自助重建有限公司」,重建自己的物業。他們可以聘請獨立的、無利益關係的項目經理進行重建,而政府應考慮讓這些業主用分期付款的方式補地價。在法律上,我們也要解決在未完成補地價前,如何容許按揭土地以籌款重建的問題。這樣一來原業主可以原區居住,二來他們可以分享重建後的龐大利益。

總括來說,政府恢復賣地值得讚賞,但筆者鼓勵政府不要半途而廢,應繼績前行,立法建構一個公平的市場,同時降低入場門檻,容許小型發展商與小業主參與,以建構一個競爭性高的市場。這不是市場干預,而是負起建構正常運作的市場的社會責任,是奉行市場經濟的根本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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